鉅寶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今天去面試行政人員~~~卻叫我明天早上十一點去簽約 簽約一年~~~上班是去尊爵精緻聯合診所上班 工作性質是掛號小姐.key in 地址在天津街66號五樓 七月一號正式營業 我ㄉ疑惑在於為什麼要簽約~~難道沒試用期嗎? 如果做到一半他們叫我賣醫療產品或不符合我當初的職務時 那該怎麼辦?他們還有悔約金 如沒做滿 要賠公司三個月的薪水 也就是八萬四 這符合勞基法嗎 ~~
我也這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