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情中幾乎所有人把「只是沒有遇到對的人」當作失戀或分手的理由,其實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必需模擬各種情況下最好的結論,也必需挑戰大眾的語 論與批評。好,進入主題,所謂戀愛中的名詞「對的人」到底是什麼呢,沒有 錯,只是藉口而以,怎麼說呢,舉個例子,我有一位女性朋友長得非常漂亮, 條件相當好,我認為他男友應該具有一定的水準,但天差地別,她男友是一個 外在條件極差的人(何為外在條件,請到我的”感覺”篇看看),尋問之下才知 道原來這女孩有絕症,寫到這,不知大家有沒有一點啟發。沒錯,當我們在挑 選交往對像時,每個人都會不自覺的由外在條件好的先挑,但相處久了,才發 現個性也是很重要(包括合不合)等問題,進而將外在條件降低,內在條件提高。我今天要探討的是「對的人」其實就 是「外在條件」與「內在條件」也就是所謂的「個性合不合」之間的一個平衡 點。但很多人誤會了「個性合不合」的真正意思,比如說女性需求 “有達到自 已想要的、有達到自已要求的、夠體貼的、夠付出的、夠在乎的、夠細心的、 夠照顧的、能包容自已任性的、能包容自已脾氣的、甚至能包容自已無知的” 男性需求 “夠聽話的、夠乖巧的、夠賢淑的、說一不敢說二的、最好是回到家 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的” , 有達到以上要求的人,就以為個性合的來,很難想 到自已應該降低要求。相信大家在戀愛過程中都有察覺到,一個外在條件愈好 的人,愈不會為對方付出、改變,因為他們潛意識下就是「以我的條件還怕找 不到更好的嗎」,這就是戀愛中「付出的多與少」的迷思,當然還有很多因 素,暫不討論,所以有很多有戀愛失敗經驗的人都不太找條件太好的,但是他 們都忘了,一切的欲望,一切的要求,都出在自已的內心,回歸戀愛最原始的 出發點,不就是為了找一個伴,陪伴自已到老嗎,只要沒有負面行為,比方說 賭博、做事不負責任等等,其它的只不過是過多的慾望與要求,所以這就是為 什麼我會在一開始就舉例一個病危少女的故事,因為人總是沒有在鬼門關前走 一回,就不知道真正想要的是什麼,相對的也把「對的人」=「戀愛對象內外 條件的平衡點」=「自已的慾望」的意思表達出來,一個將死的人,什麼都不 想要,只要有一位愛自已的人陪伴在身邊就好,哪怕只有一天也好,也證明了 一個條件幾乎是零的人,相對的,對戀愛對象也就沒什麼要求,更不會要求對 方要包容自已的任性等等,可悲的是很多人都把內外條件的平衡點定位在很高 的地方,還有人藉口說自已是以”個性”為主來挑對象,卻不知道其實所謂的 「個性合不合」也只是藉口。每個人都說「沒有找到個性合的」卻不願意改變 自已,尤其是條件好的人,更是不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自已,當然,愛情中還 牽扯到感性派、理性派、年齡、時間等問題,無法掌握的變數相當多,然而我 今天的結論是「對的人」=「自已的慾望」,條件好的人,相對的慾望就高, 不論是外在條件或是內在條件,就以我個人來說,克制自已的慾望,改變自已 的心態,才是戀愛至勝關鍵。 歡迎大家多多看看我的日記,希望對愛寓的各位有所幫助 出自”龍琦”翻印必究,轉貼必需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