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668526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李花村(李家同/文)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嗯...我不做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莫名其妙
作者: 日期: 2009.03.21  天氣:  心情:
  我不知道大部分的人申請愛情公寓的目的,但某些人粗魯的言詞與回覆讓我非常的不爽。

  對於每個人善意的回應我會盡量也做善意的回覆,但是我也是那種只要不開心就會明講的人,我不喜歡注音文、火星文,所以我看到我就會說,而且這也是網路禮儀的一種吧?另外,根本沒看過那些來我家晃過或聊過的人,劈頭就問當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相信應該沒有女生會說好吧?
  我很開心能在這裡認識很多人,我在交友的部份也提到我只是想要談心好友,能夠偶爾的關心、鼓勵,對我而言就是讓我最開心並且感到溫暖的事,也許在這片網海中,我們只能透過文字交談,只是親切或是禮貌性的問候,我都很開心那些曾經駐足於我家的人,我也會不吝惜去回訪,我相信這不但是一種尊重,也是友誼的開始。

  但是,我雖然有在用網路,就代表我一定要有MSN嗎?

  我就是那種不用MSN的人怎樣?你咬我啊!MSN一直更新,我的電腦沒更新就無法支援,我如果給了,卻從沒上線,這不是一樣?那我一開始就說我很少上線是敷衍嗎?

  莫名奇妙被一個缺德鬼壞了我一整天的好心情!

  既然如此我不會再去看留言板,不要再來留言了(可惡!為什麼不能封鎖留言板!),那些別有意圖的異性們,離我遠一點!不要破壞我的好心情!若被我看到了,來一個砍一個;來兩個我砍一雙!
標籤:
瀏覽次數:73    人氣指數:3053    累積鼓勵:14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李花村(李家同/文)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嗯...我不做了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1 21:40
他,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11 20:57
他, 48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05 22:52
他, 39歲,台中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5 22:59]:

對阿
所以就不能去留言板啦

 
時間:2009-03-23 09:16
他, 40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22 22:45
他, 37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3-22 09:08
他, 51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2 20:08]:

謝謝你的關心^^

 
時間:2009-03-22 00:29
他, 54歲,高雄市,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3-22 20:07]:

喔喔~~原來在那裡
我昨天找一整天都沒找到^^
謝謝~^________^~

嗯!!我要開心
你也是唷!!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