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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婚姻裡的真愛!?
作者: 日期: 2010.12.13  天氣:  心情:
一日與多位女性友人閒聊時.聊到了婚姻與真愛.
在座女仕們.分別表達了自己的婚姻與愛情觀.但卻發現了一個共通的問題.
就是女性們會將心靈上的需求與現實物質給綁在一起.為何要如此!?
在口口聲聲期望自己能有幸尋得真愛.進而攜手步入婚姻共渡一生時.
卻為何要將物質給它視為是男人對女人的一種"愛情保障!?".
難到男人的情感付出.是那麼的沒價值嗎!? 如果是這樣.那又為何說愛他!?
是在愛他的"附加價值".還是在愛他的人!?

既然相愛.且已認定真愛是他.理應在物質的需求上.共同創造.為何還要"附帶!?"
在另與多位男仕探討同一問題時.其結論是完全不同.
男性們.可以將心靈上的需求與現實物質需求.視為是兩件事.完全分開.不綁一起.
不會要求心愛的另一半.需要"物質的附加價值".才能共渡. 
為何如此說!? 女性們在擇友期.會專注於此男人對自己出手是否大方.
由男人給予的物品價值與次數多寡.來判定"愛的分數".
進而決定此男人是否"值得"繼續交往.
(即使此時女性物質能力已等同或高於另一半時.仍會做此評價).

但同期男性表現.不會對另一半做出如此"待價而估"的行為.
而在進入婚姻後.因朝夕相處.情感趨於穩定發展.
熱戀的火花已不再時.加上熱戀期.看不到的"生活習慣".
在婚後皆清楚知悉後.那麼.便會將"物質要求"給升等.
要求另一半.須將每月所得之金錢.全數或一定金額.交由妻子"管理".
(有的還會在婚前或婚後.要求男方須給予自己名下.一定程度之有價物品.如房子.車子.當做"婚姻保障").
而這在同期的男性.也於婚後清楚瞭解另一半的生活習慣後.
對愛情的觀點.仍如婚前的初衷.依然是將"心靈需求與物質需求"給分開.
也未曾見過.有哪位男性要求.婚前或婚後.女方須給予自己名下.等額之有價財富.
或是妻子每月所得之全數或一定金額.須交由老公管理.

而如果不幸情已逝.須走到離異一途時.
女方則會將從認識到如今要離異的全部時期.
這所有過程中的情感付出.給"自動換算"(這種換算公式.我好生佩服).成為有價價值.
然後再行各種方式.如訴訟.要求男方名下之相當金額.做為"情感補償".
而這部份.雖也有男性會對女性要求"財產分配".但出發點也不會是以"感情付出".做為換算依據.
而在要求"財產分配"的男女百分比上.與女性相比.仍屬"微不足道".

而這點.便突顯"真愛"是否存在.每個男女都在尋找屬於自己的真愛.
對已論及婚嫁的準新人而言.如果一方提出要先行簽訂婚前契約.
那建立在金錢.有價價值上的愛還是真愛嗎!? 那真愛還存不存在!?
舉個例子:如果契約內容.明訂甲(男方).乙(女方).
若日後因故離異.或婚姻有效期間中.甲乙雙方任何一人因故身亡(不管是意外還是自然).
其名下財產.皆不得由結偶另一半.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獲取身故者.身後有價資產.
也不得因對方身故.順延成為法定財產繼承人.婚姻有效過程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互保.
亦不得以共有小孩為利益輸送工具.不管在婚姻有效期間.或有效婚姻結束下.
以孩童教育基金.等等任何形式名目.轉嫁或取得任何有價資產".
甲乙雙方.也不得向任何一方要求"贍養費".等其他各式名目.有價資產.
意思就是說.不管結婚多長多久.一但離異.你(妳)甚麼也得不到(指有價物品上).
那麼.夫妻財產分離.你還娶不娶對方!? 妳還嫁不嫁對方!?


PS:題外話:

有不少女人.腦袋裡還有個觀念.而這觀念.在男性上.目前好像只有吃軟飯的垃圾.有這類似觀念.
"哪個不愛錢!? 女人為自己的未來著想.當然有權分伴侶的財產!! 哪裡錯了!?"
哪個不愛錢!? 這部份.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男女都愛.但將這話套在瓜分伴侶財產上.還問哪裡錯了!?
這些女人.都是她媽的有病嗎!? 個個說的頭頭是道.說女人會老.年華會逝去.為了這個家.付出了青春.一切.
挑個有經濟能力的.給"自己"一個"保障".這哪裡錯了!?

妳們都真聰明.都會想要"保障".那妳們的伴侶全都白痴.全都不會想要替自己作些"保障"!!

說了一堆."從頭至尾".只為"自己"打算."男人".不過只是替自己未來打算的一個"過渡".
重點還是在對方名下的財產.只要男人的錢."男人.可有可無!!" 攜手共渡到老!? 有錢就好!!

妳們說付出了一切.所以分對方財產.是應該.然到妳的伴侶都沒付出!?
沒付出心.沒付出情.沒付出青春等等...妳付出的.對方都沒付出!?
如果是這樣.又為何要跟這種男人一起!?
如果對方也付出了.那是不是也可以向妳們要求.請拿出等值的資產.也好讓妳的男人.來瓜分妳名下財產!?
不要搞得好像只有妳們最委屈.付出最多.

女人會老.男人不會嗎!? 俗話雖說男人越老越有價值.那個"價值"也只不過是這男人的金錢!!
如果一個沒錢的男人.老了.還有人說他"有價值".那我看.那才真的是"奇蹟".
把"分享"男人名下財產.視為理所當然.那請教.如果情況反過來呢!? 
妳們這些女人.可能夠接受妳們腦中的這些"觀念".被對方拿來用在自己身上!?
可有這麼大方說:OK.來分我財產吧!!

不要把什麼東西.都視為"理所當然".沒有啥理所當然.沒人應該欠妳!!

這裡宣導的觀念.是"誰也不佔誰的便宜!!".

不管誰能力強.誰多會賺.有價資產的部份.自己的就是自己的.誰也不要去覬覦對方有價資產.
不要把自己的"自私自利".理所當然的加諸在他人身上.佔人便宜的心態.還敢義正詞嚴的廢話說一堆!!

如果是真心相愛.理論上.這一切都不是問題.
因為已經決定與對方攜手共渡餘生.直到老死.
過程中無論生老病痛.不管對方日後身殘或罹患絕症.絕對不離不棄.
窮其一生精力.不畏困苦.照顧其終了.
那麼不管簽訂何種契約.視其眼中.也不過是一祇廢紙.
那麼.有這樣的堅真愛情信念的人.又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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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2-04 16:50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4 17:41]:

唉...沒完沒了...

過去回文 若有得罪 在此致歉 抱歉文字表述令您不悅

就請 大姊 高抬貴手 另闢他處吧

 
時間:2016-02-04 08:46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4 16:07]:

小姐...我沒說妳是寡婦 也沒說寡婦怎樣
過去所有回文壓根沒說到寡婦2字
自己心中有殘缺 請不要怪罪他人

再者 過去回文 文意並無任何諷刺之文
既然妳很自我的說別人怎樣 那就要有同樣心胸接受他人評價

信誓旦旦的說我5年後會怎樣 我對妳有這般"斷論"嗎?
而我也告訴妳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5年後 我是否還活著 我自己都不知道
妳這麼神 可幫我定論我的未來?

妳也算是奇葩 到他人版上聊天 可以聊到這般狀態 只剩情緒字眼
這樣與人對立 於妳有何好處? 讓人觀感有異 何苦呢?

這樣吧 再次祝妳網路交友愉快 希望妳能找到妳的一言堂

 
時間:2016-02-03 15:20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4 01:22]:

朋友 妳的言論 已開始情緒化
若不合妳意 就這般表現 那實在不太好
酸言酸語 並不會顯示妳很行
堅持己見 而不願廣納多元聲音 只會更形狹隘

貴版也去看過 俗話相由心生
妳對妳身材很有自信 但又缺乏存在感
所以經常PO照 想藉由不認識的他人
取得認同 證明妳的存在及重要性

同時 妳常閱讀 透過PO文 來佐證妳的觀點
但是 書本 僅只是輔助 就算再暢銷 也僅是作者"個人"觀點
不能代表通例 更甚者 天下文章一大抄 東拼西湊 誤己誤人

書籍類 看看就好 就算再精闢 博得妳認同
也比不上寶貴人生經驗 親身多接觸 才能體會何謂人世
這麼說 不是說我已很厲害 而是我也正在如此努力中
建議妳也可試試

 
時間:2016-02-03 08:41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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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16-02-03 11:52]:

我不知道 台灣與馬來西亞的中文解讀 有何不同
但就我這邊的解讀 如果真要說愛 不傷人 又有包容心
那叫大愛 不是愛自己

愛自己的解讀 只是對自己好還要更好 但對他人 並不包括
而同理心 (妳知道這辭意嗎?)
是要人在行事前 多設身處地 多為他人著想
以站在對方的角度 來看事 以達到避免傷害他人 進而愛人

而妳 看來很愛自己 因為妳對於我的言論
不表認同 就隨意說可悲 說我沒體會深度的愛

請問 妳了解我多少? 何以有這自信 直接下斷論?

所以我說 愛自己 是私慾 自私自利行為 這點馬上在妳身上印證

給妳個建議 真正的愛 最基本 是要懂得放開
只想掌控 不同國 就否定 這不叫愛

 
時間:2016-02-02 16:50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3 01:59]:

完美理想 在現實世界中 並不適用
更多的實例 是熱戀時 什麼都完美 缺點也是優點
但當不愛時 優點也是缺點
當愛的成分都不在時 剩下的就只有醜陋的人性

愛自己?!
出軌外遇 為了滿足私慾 說家庭不溫暖 說要找尋自我
即便知道這是不對 會傷害到很多人 還是要做
完全不顧一切 即便身敗名裂 這夠愛自己了吧?

愛自己的人 不傷人嗎? 不捨讓悲傷籠罩嗎?
錯啦 通常會傷人的 全都是愛自己的 而且很愛自己!!
只有心中有同理 才不會去傷人 才不會讓他人悲傷

或許妳有妳的解讀 也或許民情不同 見解不同
但同理心 跟愛自己 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時間:2016-02-02 08:39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2 12:08]:

嗯...
我想...
愛自己 這部分 並沒有任何問題 很多人 都很愛"自己"
問題在... 太愛自己 導致缺乏同理
老是將任何人事物 都視為"理所當然"
而忽略對方感受 這才是問題

好比出軌的男女 賣淫 嫖妓 詐騙 當小三破壞他人家庭等等...
就是因為太愛自己 所以會找一堆理由將自己行為合理化
然後自己私慾滿足了 快樂了 但卻傷了另一半 或更多無辜的人

如果能有多些"同理心" 行事前 多為他人想一想
他人自會有感 相對回應 自然會有真愛
只懂愛自己 不會有愛

 
時間:2016-02-01 21:48
她, 49歲,Kuala Lumpur,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6-02-02 01:18]:

馬來西亞的女性 婚姻觀是如何 我不知道
可惜 台灣的女性 有很多 是要靠這張紙 來保障她的愛
至於 沒這張紙 還是不是真愛 那就等著看

 
時間:2013-09-29 15:29
她, 50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9-29 15:34]:

[:#]

 
時間:2013-09-07 04:42
她, 50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3-09-29 15:20]:

這是"對等".
任何牽扯到錢的婚姻.都不會有好下場.
不管是男方有錢.還是女方.

"金錢".早晚會將一對戀人.給殘害成為一對仇人.
事前"白紙黑字"說清楚.以免事後大家後悔.

 
時間:2012-07-18 18:19
她, 46歲,Kuala Lumpur,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2-07-19 01:25]:

當然.沒有誰.內心只有善.沒有惡.
連宗教人士.不管是哪個教派.也有心胸狹窄.逞惡之人.

信耶穌的.也有戀童.嫖妓人士.之中還不乏傳道的神父.
信阿拉的.也有把女人當畜生對待的.阿富汗就是.
女人被強姦.強姦的人沒事.被強姦的要死刑.而且還要被亂石砸死.
在印度.更有以姓氏劃分人種階級的.而被劃分成"賤民"的.還要接受"世傳".
世世代代都是賤民.而印度.不是人人宗教的虔誠者嗎!?

那妳說.有多高尚!? 全都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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