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先安排:
每天應做的事,應有事先的計劃。否則隨便地做,會犯下嚴重的錯誤。
a. 只顧處理眼前問題,而眼前,手邊的事是永遠做不完的。
b. 即使弄完了,因沒有計劃,事完了反沒有主張,悠游放蕩地浪費生命。
c. 再者,只就眼前事做,而自己沒有主見計劃,人變成了被動的東西。
d. 即使不然,因為沒有主見與計劃,會忽略原則機會等許多要事。所以每天的工作,開始前應先擬定概略的時間表。其中特別注重希望完成的數件主要工作。科學研究已證實一項事實:進行一項工作,計劃上花的時間越多,整個工作所需的總時間便越短。所以不管多忙,也不可讓繁忙的工作侵佔了擬定計劃的時間。
7. 不要拖延:
拖延,通常是最根深蒂固的惡習慣。精進之大敵。懈怠的最佳庇護所。如果方法用得適當,定能改變習慣,美國心理學之父William James 1890所出版名著「心理學原理」中討論過矯正拖延的辦法,約略如下:
a. 一讀完這篇文章,趁著你覺得有道理時,便下決心把拖延的惡習改掉。迅速採取第一個步驟,最關重要。
b. 不要貪多求快。只要即刻強迫自己做一件拖延未做的事情就行了。從第二天起,每天把最不喜歡做的事列為日程表上第一件事。那往往是件小事:早該表示的道歉,和同事弄清楚某件事,一件應辦未辦的麻煩工作。不管是什麼,先把它做完再開始辦一天早晨要辦的例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