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以下的經驗嗎?明明已經有約、工作滿檔或身體不舒服,卻在別人請求下,仍點頭幫忙,結果弄得自己
心力交瘁,苦不堪言。若答案為「是」,而且老為此懊惱或發牢騷,為了健康著想,恐怕您得開始學習拒絕
了。
John Townsend是美國加州知名的開業心理醫師,在他與友人合著的暢銷書「Boundaries」中提到,碰到拜託
總是一味答應,而不善於說「NO」者,也就是俗稱的「濫好人」,之所以如此任勞任怨,主要是有所顧慮:
一、害怕拒絕會失去朋友,破壞社交關係,為維繫彼此情誼而不敢貿然推辭。
二、害怕拒絕會令對方生氣,引發無謂衝突發生,故寧可委曲求全,勉力為之。
三、害怕拒絕會傷害別人,導致對方自尊心受創,基於保護或同情才同意幫忙。
然而,人際界限、權責畫分若切割不清,凡事都照單全收,反而會讓求助者習以為常,甚至因胃口養大而
予取予求,造成個人陷入麻煩纏身的惡性循環,當然既有工作、家庭生活也會在不時的外務干擾下變得混亂
失序。
更重要的是,壓抑內心真實想法或感受去取悅、討好別人,無形中會承擔過多壓力,不僅事後容易出現憂鬱、
焦慮、憤怒等負向情緒,長期下來也會產生耗竭現象,生理機能受到影響。
可能有人會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許多事情難以如人意,根本推不掉。
若在評估利害得失後,您還是決定伸出援手,仍應量力而為,且請對自己的付出賦予正向意義,多往好處想,
例如可擴展人脈、增長見聞、累積經驗、促進感情等。正所謂「甘願做,歡喜受」,愉快接受,樂觀以對,
才不至於事情沒辦好,最後積怨成疾。
如何不再當「濫好人」:
1.慎思明辨:面對請託,切勿太快就允諾,應先檢視時間、體力或能力能否配合,特別是要去傾聽心聲,確認
自己有無意願,待妥善考量後再做決定。
2.調整心態:拒絕並非自私或不給面子的表現,是個人選擇權利,也是給予對方另尋其他解決方法的機會,毋
須愧疚或有罪惡感,徒增無謂困擾。
3.實話實說:拒絕時儘量開誠布公,坦述無法協助的理由,讓對方知難而退,不要編造藉口。畢竟謊話一旦被
拆穿,不僅自己處境尷尬,也很傷感情。
4.態度委婉:有些人的邀約是出於好心,直接表示拒絕難免會覺得不好意思,可以在拒絕的同時,也讚美對方
的努力、善意,透過肯定穩固雙方友誼。
5.提供建議:當下雖愛莫能助,但可以根據以往經驗給予意見,幫忙想點子,或分享相關資訊,例如推薦合適
的人選,相信即使被拒絕,對方也充滿感激。
PS.以上資料是楊榮文整理,引用[聯合報E2版],謝謝 柯俊銘先生精彩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