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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解剖自己(一)
作者: 岱夫 日期: 2011.05.17  天氣:  心情:

有感於多位鄰居,對我的婚姻狀況,感到興趣,


那我就自我剖白,做為自我介紹中的補充說明。


---------------------------------------


我歷經近十年長夜獨居生活以後


深覺孤獨感日益嚴重,
因此幾經掙扎之後,鼓起勇氣,


申請入住咱公寓,
填表時婚姻欄,沒有分居選項,


只有已婚一項是合於我目前狀況,
但實質上我覺得也只對了一半,


以已婚身分加入,讓我有心虛感,


我分居中卻離不了婚的已婚身分,
也讓我在面對寓友時,有相當的自卑感。


因此,對一些有好感的寓友,
我不敢按下「加為好友」或「感興趣」的按鈕,


除非寓友先主動按下這兩個按鈕,
我才敢做後續的回應。


我夫妻關係磨擦衝突伊始,
無緣無故,光憑她的不合理臆測,
就可以惡意抹黑達五年之久,


戰線由兩人開始,然後拉進兒女一起對抗我,
然後又擴大到得罪污辱我同胞手足,


最後更牽扯到無辜他人,
令我忍無可忍,
下了重言,不准她再踏進我的房子,


否則若我有不理性的行動,那就自己負責,


至此,才不再藉口來無理取鬧,
大家各居一方,不再往來,


在幾年前,她曾主動拿離婚協議書找我簽名蓋章,


也找我一位胞兄簽名蓋章作證,
但事後她表示,要我拿出巨額數字的贍養費,才肯去戶政辦哩,


她年所得不比我少,房子也在她名下,
如此要求,讓我覺得只是存心刁難,虛晃一招而已。


當時我已經56歲了,除了四部電話機以外,
我名下無恆產、無現金,


我住屋是以我兒子之名購買,
當時還有五百多萬房貸待還,


當時我估算一下,除按月繳房貸外,
若要合她要求,我恐怕拼到七八十歲都還難以達到,


何況我這把年紀,連養老金都還沒著落啊!


所以離與不離,我就不管它了,
反正我也無能為力,就讓時間去解決吧

大家各過各的,只要井水不犯河水就好,


唯一差別就只在身分證上配偶欄,是否空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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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3-11 08:17
她, 52歲,高雄市,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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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7歲,高雄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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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5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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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60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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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2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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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7歲,高雄市,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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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6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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