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圖書館借了幾本書
其中有一本書名是"我不祝你幸福快樂"
封面是這樣寫的:
偶爾,他說過的話,他的笑容,懷抱著他的感覺,
總會像細小的螞蟻那樣,從不知道什麼地方的地方硬是爬了出來.
關於這個人的記憶,很有可能終其一生都會緊咬著我們,讓我們無從逃脫.
這樣的分手,要如何能夠祝對方幸 福 快 樂?
書裡面有些文字片斷讓我感觸良多
"當我恨你,那是因為我愛你"
為什麼我們得這麼用力地去忘掉一個我們深愛的人,
不是"曾經"深愛,是依然深愛而且眼看著將會永遠深愛的人?
這是什麼樣的機制和邏輯,我們必須窮盡一生,去將那些捧在雙掌上戀戀不捨的,
等待了一生才得到的,心愛得不得了的回憶,用力的抹掉....
愛情結束於非我們所預期的時間,
愛情以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下了句點,
除了驚恐,委屈,傷心之外,難免要悲情不已
這樣的時候,還要溫柔地楚楚可憐的說:祝福你!或者:希望你找到你要的.
這些 都是鬼話!!
我為什麼要讓你找到你想要的,我要的是你!
我要你給我幸福,而你甚至不肯給我了,我才不在乎你要什麼!
你應該要我才對,我們當初已經選擇了彼此,我們應該要繼續在一起才對
沒道理我被判了死刑下地獄了,還要笑著跟你揮揮手對你說:
祝你幸福,希望你在天堂一切都好,
這是什麼鬼事,我才不管你會在哪裡.
我還在這兒痛著,而且我知道勢必要痛很久,我都灴知道會不會有痊癒的一天,
我恨不得你跟我一樣痛,我恨不得把我的感覺一個個地打包,通通丟給你!
讓你知道我的心有多麼的撕裂,有多麼的悲愴,我恨不得有什麼辨法,
讓你變成是我,充分而徹底的知道現在的我,是什麼感受!!
看起來有點偏激,但卻不無道理的文字,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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