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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韓國將狗列為食品
作者: 藍天 日期: 2008.04.10  天氣:  心情:
文章來自yahoo新聞網
「我不好吃、請不要吃我!」韓國首爾市日前宣布要把狗列為「食用家畜」,讓吃狗肉合法化。台灣、韓國環保團體昨天聯手痛批韓國是「亞洲最不文明的國家」,將串聯亞洲各國一人一信阻止野蠻立法。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首爾政府合法化吃狗表面上的理由是基於衛生管理。但他認為這只是藉口,首爾政府要先檢討是否落實衛生管理。他呼籲韓國總統李明博不要做「不文明的總統」。
朱增宏說,人類無論如何不應將狗視為可以吃的動物,包括台灣、香港等地都已禁止吃狗肉,已擁有經濟優勢的南韓還將吃狗合法化,令人匪夷所思。
韓國長久以來有吃狗肉的習慣,政府放任肉狗飼養場以不人道的方式養狗、殺狗、市場上光天化日賣血淋淋的狗。環保團體昨天公布錄影帶,肉狗飼養場環境髒亂,狗只能擠在非常小的空間埵Y廚餘、發霉的麵包,母狗被強迫配種兩、三胎後就被屠宰,慘不忍睹。
韓國維護地球動物協會代表朴素妍昨天氣憤表示,李明博上台後面對狗肉問題,「退化到未開化的原始時代」。韓國現有一千萬人口飼養狗,如立法成功,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家犬被棄養,流落到狗肉市場,狗肉市場將更加猖獗。
雖然政府承諾只能吃飼養的肉狗、不會吃寵物,但朴素妍質疑一九八四年首爾市就明訂狗肉是不潔的食物,禁止流通,但政府並未取締不法販狗的業者,任由每年兩百萬隻狗被屠殺。現為了規避責任乾脆把吃狗合法化,「荒謬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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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贊成將狗列為食品.你有不吃ㄉ選擇.但別因自己不吃就禁止別人吃.就像回教徒不吃豬肉.就立法禁止吃豬肉.佛教徒立法禁止殺生.再說各國風情不同.如果真愛狗就看好管好自己ㄉ狗.不要影響別人.吃狗合法化可解決許多ㄉ問題是偏執ㄉ愛狗人士所不懂ㄉ.利大於弊.如果該狗種是瀕臨絕種.我就贊成列為保育類動物.否則請彼此尊重不同ㄉ風俗民情習慣.

你說: 2008-04-25 12:12:31
妳ㄉ標題是..一人一信給韓國新任總統請救狗兒 ..這樣就影響韓國吃狗肉ㄉ人 ..應該是請他們建立如同肉豬屠宰場人道ㄉ屠宰與ㄉ衛生設備才對.反對ㄉ是虐狗ㄉ行為而不是將狗肉列為食品..吃跟虐是不同ㄉ.妳說..那吃狗肉的人事不是也要尊重我們愛狗的人呢..妳說ㄉ沒錯..那愛狗人士有沒有尊重吃狗肉ㄉ人士ㄋ..顯然大多數ㄉ愛狗人士是不尊重ㄉ ..我沒說錯ㄅ..

你說: 2008-04-25 01:54:39
我個人贊成將狗列為食品.你有不吃ㄉ選擇.但別因自己不吃就禁止別人吃.就像回教徒不吃豬肉.就立法禁止吃豬肉.佛教徒立法禁止殺生.再說各國風情不同.如果真愛狗就看好管好自己ㄉ狗.不要影響別人.吃狗合法化可解決許多ㄉ問題是偏執ㄉ愛狗人士所不懂ㄉ.利大於弊.如果該狗種是瀕臨絕種.我就贊成列為保育類動物.否則請彼此尊重不同ㄉ風俗民情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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