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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誰對誰錯
作者: 子瑄 日期: 2010.11.02  天氣:  心情:
今天上午空堂,突然來了一位學生母親.因為孩子昨天被同學不小心弄到眼睛,聽醫生說眼睛有發炎.早上姑姑送他來上學時,問了一下,聽說同學又回她:[誰叫他站在那裏不會閃.](事後發現彼此都知道是不小心,且該生眼睛實際上沒紅,至少看不出有"發炎".另,傷人的跟回話的根本不是同一人,家長因為不認得學生,姑姑誤以為傷人的還講這種話,媽媽才特地過來)於是,我的空堂就這麼沒了,連帶賠上我的午餐時間.

家長轉述的其他事件,讓我存疑的皺眉.因為已經把另一個孩子的言行說得跟強盜差不多了.我說:[那孩子是比較調皮一點,不過不至於會當面搶奪並霸占人家東西.而且,您說的這些事情我都沒聽說,您孩子也沒跟我講過,這恐怕要把兩個當事人都找來當面說明一下才能清楚.]家長當然是認為自己孩子對,說孩子乖,是人家故意欺負他.那孩子的確不壞,可也超"兩光"的,常搞不清楚狀況,話說得不明不白,而這些誤差,就可能產生跟事實嚴重的差異.

最後等到學生們上完科任課回來,找了兩個當事人來問.原來當天甲(被告)無聊把手放到兩張桌子中間,乙(原告)覺得領域被侵犯,就把他手用力推回去.因甲前天剛被姊姊抓傷手臂,擦到傷處很痛,兩人就吵起來了.又乙撿到甲的筆芯卻不歸還,手稍使力就把筆芯捏碎,甲就生氣搶乙的筆,叫他拿兩張測驗紙來換.

乙跟家人說的時候,當然都沒提到他的那些部分,只說出甲的行為.家長就覺得甲很可惡故意欺負還搶乙的東西.一件小事,鬧得這麼複雜.到底誰對誰錯?看起來,甲只要不要"越線"就不會有這些事,但其實也相差不過約3公分寬度,乙因此就跟對方吵鬧還做出"反擊",顯然跟家長所說的可憐無辜委屈也有明顯落差.

最可憐的是老師我吧!空堂沒了,午休才在吃午餐,怎麼都沒人跟我說對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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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02 19:03
他, 64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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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2 17:18
他, 5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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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02 17:13
他, 49歲,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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