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又請主任醫師重新開証明,,可是等好久,,8點半就到醫院,,等到叫號9點半,,拿到診斷書10點半,,醫師又少開要繳費單等到11點半才好,,等一切弄好快12點,,走到附近麵攤吃海鮮麵吃完等雨小,,趕緊叫計程車去公司,,車資150開收據給老闆看的,,到公司就到會議室和老闆商談,先拿出醫師証明和請假單讓老闆知道我的狀況,,也說怎麼沒通知也沒有協商就寄存證信函,,老闆說這是形式上的作法和依據,,又說他已經賠償我兩年的薪水和住院費,,所以也是到仁至義盡的地步,,若還不滿意可以去勞力申訴委員會申訴他,,或是告他都沒有關係,,一切他都站的住腳,,我就笑笑也不想和他撕破臉,,只說目前我就是這樣還要持續醫療復健,,需要休養,,若還不夠我可以請榮總醫師再開診斷書來,,他說再研究這幾天就會回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