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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俠以武犯禁,儒以文亂法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7.06.22 天氣:
心情:
楊儒門回家了,這位白米炸彈客求仁得仁的事蹟,應該會在將來的歷史留下一席地位,可是該如何定位?千載賢愚同瞬息,幾人湮沒幾垂名‧‧‧‧ 這是唐朝殷堯藩的名句。
五歲時候跟外公習國術,開始是基礎的太祖長拳,相傳是由宋太祖趙匡胤所創,廣泛流傳於我國北方,整套拳路演練起來,充分表現出北方的豪邁特性,架式大而開朗,我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便習完,後來隨著父親拜官,配給到宿舍,離開恆春搬到高雄便停頓。再次接觸武術是唸中正預校時,當時一八二的身高是各個動態社團爭相競邀的紅人,結果我選擇了靜態的小說研習社,那時有國軍文藝金像獎,入社三個月,誤打誤撞拿了散文不知是第三還是佳作的獎,便退出了。
體育教官兼跆拳教練胡慶明把我叫到體育組辦公室,當著眾軍官的面遞了一根煙給我:「他馬的,軍人不好好練身體寫什麼文章?將來當娘娘腔嗎?」這個邏輯很奇特,可是我卻加入了。事後回想,應該是那根煙吧,預校禁煙,很多同學因為這種小事被退學〈包括我在內〉,我並不是缺錢買煙,應該是欽慕他那份獨斷的氣魄吧?
一年後我成了國內第一個最短時間由零級〈白帶〉一次晉級到一級〈紅帶黑頭〉的選手,同一天下午,再安排升段檢定,並通過成為初段〈黑帶〉資格,再過一年十七歲,我拿到中量級〈78~84kg〉黑帶三段的位階。五十幾年次以前出生的人,大都聽過甚至仰慕李小龍、廖添丁,當年的小男生大都有尚武的風氣,劉墉不是就練過鐵砂掌?在資訊不足與物質貧乏的年代,李小龍是露天電影裡,讓人景仰的民族英雄,廖添丁則是廣播電台中愛國義賊〈俠〉的化身,如果小男生在現實生活中得不到正常健全的認同,往往會走向幻想中世界。
偃文
國小一年級第一次月考之後,眷村鄰居的小朋友不再與我們玩耍甚至說話,不是他們不願意,小孩子哪有那麼多講究與堅持?只因為他們的父母嚴禁,只因為我們不寫作業考試成績也不好,曾經在稚嫩的內心自語過,我很孝順很愛國,不是壞小孩,為什麼他們看不起我?這樣的會讀書,有學到道理嗎?直到六年級,我硬頸孤獨的過了六年。
息武
國中之後把自己定位為不會唸書的學生,可是放牛班多了一種元素叫權勢,身在眷村祖籍山東的我不被本省小孩認同,來自恆春總是一口流利台語的我不被眷村小孩承認,由於少話所顯示的孤傲,總是成為被扁的對象,也因為一堆人攻擊你時你總是不發一語奮力抵抗還手,更激怒打人者的憤恨,所以總是要被打癱在地方能罷休,而癱在地上之後卻總又硬頸的凝視對方,這更讓毆人者的自尊威嚴受損,於是埋下了下次再扁的理由,奇怪的是,其實當下的凝視並未隱含報復的意思,只想壯大自己,制止這樣的不義再度發生,這樣又多了三年內心自語獨行的生活。
七十五年俠的路走到極至,在死牢兩年的日子,常常夜靜深思,什麼樣的機緣經歷這樣的事?我必須承擔多少的果報?,歷經地院到最高法院的四次死刑,答辯中有一段:「我向被害人〈某監獄警〉索償債務〈他向我借款經營賭場,我卻不會賭博〉,並未用暴力或武器押人,而他已積欠半年,我未曾催討過,現在我財務有危機才不得不向他索討,告知後,並請他回去籌措,因何能判二條一〈懲治盜匪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擄人勒贖,唯一死刑〉?即令鈞座認定是賭債〈被害人經營賭場與我完全無關,純借貸關係〉不具法律效力,我請其外出相見,告知還款事,如何算擄人?手中無人質的“因”如何產生勒贖的“果”?」黃姓法官〈我曾矢言要終身記住其名,習佛之後竟然忘了〉說了一段極具經典的話:「你──惡名昭彰〈註:道上謂俠氣,警方稱大尾〉,雖然你已放被害人離去,但是迫於你的惡名,他還是心生畏懼,所以你放了等於沒放‧‧‧」我盯著他看了幾秒,告訴他:「原來法律是依所屬身份來作解釋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原來只是個笑話?原來你唸那麼多書,是這樣對待自己的良知的?我無話可說」我記得他當時的眼神像極了國中同學那種尊嚴受損的樣子。
蔣經國逝世大赦,死刑減為無期徒刑,我告訴初戀〈吳瑟卿〉,我這條路走到極限了,要換一條路走,讓妳交大的教授,和雄女的老師同學知道,妳沒有看錯人。八十一年郝柏村治安內閣在“亂世用重典”〈註1〉的政策下,斷絕一切重型犯的假釋,在錄取台大法律那一刻,他簽下了特準假釋的公文,從最簡單的this都不懂的基礎下,沒有人教沒人可問的環境裡,為什麼選法律?為什麼要台大?這樣的身份走法律?這輩子肯定別想【學而優則仕】,只給自己一句話:「台大,是我選擇你,不是你選擇我,」當金榜浪子的匾額交到手上時,我丟了,隨行的施啟揚尷尬的撿了起來,這時的她已嫁作人婦,不過!我只是簡單的想換條路走,我其實只是要知道,無聲的十多年來我沒有看錯辜負自己‧‧‧‧
沒有什麼好路壞路,無虧便是正道,武容易犯禁,文容易亂法,可是當法不能保護渺小的個人時該怎麼辦?程序正義又該怎麼兼顧?楊儒門對不對?無虧無愧吧!
PS:有心情再續
註1〈您兒子偷東西是吧?不好意思,現在我管的治安太壞,借您兒子的項上人頭一用,讓我改善一下治安。希望每位贊同的人在你兒女犯了小錯時,都能無私的捐出你兒子的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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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08 17:44
她, 34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0-02 10:12
她, 34歲,亞洲其他,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2-03 22:39
她, 46歲,歐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2-03 22:41]:
^^
時間:2007-06-25 00:30
她, 99歲,非洲,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7-06-25 00:47]:
回不出來有什麼好哭的?應該是我哭吧,才寫一點點咩,有點像亂槍打鳥ㄏㄏㄏㄏ。
時間:2007-06-24 11:00
她, 4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22 23:38
他, 59歲,高雄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22 23:19
她, 98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