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還是說了
掙扎很久
其實我還沒準備好
只好給你和我一個期限
半年 也就是六個月
一百八十六天
若這半年真的還是這種關係
我願意試著接受你
我知道 你說時間太長
但我把我的原因跟你說
我說 我給期限的原因是因為 我想給自己一個機會
給自己一個重新戀愛機會
太久 沒戀愛了
再接觸 我不知道是排斥還是太挑
不想那麼快在戀愛
但自己已經孤單五年了
反正 我已經把期限定出來了
讓自己的心理 因時間的來到而做好準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