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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處理來源
作者: 上官星雪 日期: 2010.03.17  天氣:  心情:
呵呵

打電話 打完真爽快 

沒法子 ~  

因為 重覆跟郵差解釋的動作  重覆蓋負責人印章 重覆退回信件

說白點 處理到已經覺得很煩 很無言了 

懷疑 那種人是 聽不懂人話的傢伙咩 

就講過 沒印章是要人拿頭收還是拿腳收呀

但是那種惡劣回覆態度 真讓人生厭

乾脆點 斷絕一切可能性發生

所以我選擇問清楚怎麼處理比較好

謝了~阿清

查好電話後 挑好時間後 拿起電話撥過去囉

在中午前打過去  講解了一番   講了大概10分鐘吧 (12:05)

對方櫃檯回說 妳下午2點後再打過來分機 請對方處理

剛剛2點出頭 打電話過去講了情況

剛剛通話完畢 (14:14) 真的鬆了口氣

電話號碼再確認  把電話報上 把地址 報上  

對方說會盡快處理 與當事人溝通 

說白點 這口"鳥"氣 已經受夠了 

呵呵~ 有留著信封正面的分機是正確的事情

這回整理那種人 只是剛好而已  

因為被信件干擾的苦不堪言~真的是點滴在我心 

那種態度真的讓我非常討厭說 

置若罔聞 置之不理 置身事外 般的態度

一句話  "我受夠你了"

真心咩 >.<{暫不回訪  597677  =  夏日絕情 1765217


ps.
    偷看人日記必生針眼 這句話送給597677=1765217 
    不服氣  妳就有"本事點"把結過婚的事說給他媽聽呀  
    就當我是有意把這件事情打出來給大家評理看看的 
    就如同妳們當時在msn用的方式只是比照辦理而已
    忍妳很久了 只是不想這樣對妳們 但妳卻越來越誇張
    講都講不聽 不把我和其它人留言當做一回事的時候 
    我們幹麼給妳們這種人留啥機會與面子 放妳個烏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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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9 13:11
他, 4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9 13:13]:

我盡可能把對他們的記憶丟到資回桶
但是我還是不能原諒她那種態度方式
所以別讓我遇到她不然我會生氣瞪她

 
時間:2010-03-18 12:07
她, 43歲,基隆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8 14:48]:

[:)]

 
時間:2010-03-18 12:06
她, 43歲,基隆市,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8 14:48]:

[:D]

 
時間:2010-03-17 22:59
他, 40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8 12:05]:

是有些資料可以看
但是我想說的話很多
請你看以上的留言

 
時間:2010-03-17 21:40
他, 40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7 22:12]:

嗯呀 才說要小心呀
所以沒公告出她們的居住地.電話號碼
應該說沒有人會想浪費錢打電話給她們
所以囉 萬一我和朋友有任何事情發生
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二個人幹的..
民事問題---冒用地址?干擾他人正常作息?

 
時間:2010-03-17 21:03
他, 40歲,高雄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7 21:22]:

有呀
但有些擔心ㄟ
因為很害怕 (他們現在同住的地方距離大概20~30公里內吧)
萬一我有任何閃失 大概就會直接聯絡警察局...

 
時間:2010-03-17 18:53
他, 47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7 19:02]:

是呀
希望這回真的可以讓這人消失
因為這人是說逐漸消失生活圈
問題是這人的信件死不消失又不肯處理
到底要我拿這人怎麼辦
總不能殺去這人住的地方吧
所以我選擇了這方法
願這人外面那個男人別來怨恨我們處理的方式
因為他們在msn的態度惹毛了我對他們的最後底限
所以我也不用再對他們留下啥情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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