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27493
 bossk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言多必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卡漫-心靈偵探八雲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怪力亂神
作者: bossk 日期: 2010.12.18  天氣:  心情:
link: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18/17/2j7vv.html

騙女信徒「雙修」產子 教兒「入色」丟收養權
更新日期:2010/12/18 10:4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台南市開道館傳授佛法的李姓男子,和罹病妻子分房,卻以「雙修」之名和黃姓女信徒上床,黃女為他產下一子;誇張的是,由於小孩發展遲緩,李又要教小孩「入色」,亦即與共修者發生親密關係,性觀念嚴重扭曲,黃女發現不對,訴請李男終止收養,最高法院17日判她勝訴確定。

判決指出,李男與妻子結婚十餘年,妻子因罹病須洗腎,婚後一年李要求分房,又以除嬰靈、免家人病痛等方式,騙黃姓、蔡姓女信徒和他發生關係。黃女去年產下一子,李表示,將孩子過給他們夫妻就「功德圓滿」,要求出養,經法院裁准,雙方並約定共同照顧。

不久黃女發現,李男除劈腿外,還欠下一堆卡債、貸款,且小孩營養不良、發展遲緩,雙方為孩子的教養問題頻頻發生爭執,但不到兩個月即交惡,黃女決定要回孩子。

黃女一到三審都勝訴,此外,李男接受社福單位訪視時坦言,「預見」兒子會繼承他傳授佛法的職志,會在兒子成長過程導引「入色」,最高院認為會造成不良示範,影響孩子的人格自由形成與正確性觀念,李姓夫婦已不適合再收養小孩,判決應將小孩還給黃姓生母。

-------------------------------------------------------------------------------------------------------

這種事太多了,讓人有點無言,請有信仰的朋友,不要信教信到走火入魔

標籤:
瀏覽次數:14    人氣指數:1414    累積鼓勵: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言多必失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卡漫-心靈偵探八雲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18 19:07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