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覺得很可怕,覺得很討厭…甚至有點生氣。
是不是大家真的覺得兩個人倘若分開之後
能用自己的幸福去報復對方
就是最大的勝利?
好像,我們以前總是會這麼勸別人,
「你要振作起來啊,振作給他看,
讓他知道你是不會被他擊倒的!」
這種說法
年紀小小的時候,肯定我也這麼說過…
但現在,卻怎麼也不能認同了…這個想法,
用在生意場合,用在學業競爭,用在人際關係,
都行!
但,用在感情,偏就不行!
因為兩個人的感情關係,
可以經營合作卻不能講投資報酬率
更沒有勝負
一旦輸了
就是兩個人都輸了…
兩個人都得從這個關係中退場,何來勝負?
一次,聽見一段經營了十年的感情
因為男方愛上別人
終告分手,身為女方朋友的我
感慨的跟朋友說…
「十年耶!這個女生好可憐!」
朋友說:
「怎麼這麼說,這十年
兩個人都付出了,不是嗎?」
嗯,一語驚醒夢中人…
不論結局如何,在這個過程中
兩個人都付出了
即使,結局是他愛上了別人…
結局,也是不能否定過去的!
而問題在於
我們總是喜歡以結局否定所有經過的曾經
「你怎麼能這樣對我?
難道你以前喜歡我都是假的?!」
不是假的;就因為是真的,所以現在
倘若他愛上別人,
也是真的!
只要接受現下這個真相,就好了!
曾經有過一個廣告文案
「打扮的美麗的時候就想遇見分手的男友」
是很讓人會心一笑的文案
因為切中人心中最幽暗微妙的心態
這種心態,
應該,大多數的人都有…
大多數的人都不希望自己狼狽邋遢的時候
「巧遇」分手男友…
那種沮喪懊惱,
說不定比治療分手的痛還更傷神,
於是,大多數的人,
都希望至少在分手男友面前還能讓他看到最美的一面,
至少要讓他後悔,「誰叫他當初不選擇我!」
好吧,讓自己還能保有一點驕傲…那是讓自己快樂的,
我想,也許
不是不能接受的…但懲罰對方,
就不必了吧?
分開了,幸福了
還想著懲罰對方,
那算什麼幸福啊?
幸福不就是自己在另一段關係中
自在成長並被愛包圍著的嗎?
被愛包圍著的人,
不是應該更寬容的看待別人的嗎?
難道,自己幸福了,
還要希望別人依然在地底深淵嗎?
你或許會說,
「誰叫他當初對不起我!」
喔…
所以
愛情是用來冤冤相報的嗎?
先別說
兩人之間愛淡了
愛沒有了,原因可能很多,
也許,
癥結是在花心或變心的那人身上;
但有更多,
應該是兩個人都有責任的吧?
難道,只因為他不愛你了,
你就要用別人對你的愛來懲罰他?
不論你自己現在是不是在愛的包圍當中,
是不是幸福?
你都還希望用這樣的愛,
去懲罰已經不愛你
而你也不該再愛的人?
既然
已經有別人愛你,讓你幸福,
為什麼還要對舊愛耿耿於懷
想要懲罰?
既然,他已經不愛你了,
為什麼你還以為你的幸福能懲罰到他?
如果,你還想著,要去懲罰對方…
我真的很難相信,你有多大的幸福?
梗在你心裡,始終不能忘記的對他的恨,
真真正正的懲罰了的是你自己…
你又哪裡來的幸福,去懲罰別人呢?
不論你是因為失去了前一段愛情而幸福,
或痛苦
只要你不認清分開了的事實,
並接受真相
快樂的過自己的日子,
還想著要藉由各種形式,去懲罰對方,
那麼最終懲罰到的,都只是自己而已啊!
「我的幸福,就是對你最大的懲罰」
我真不希望這樣的觀念,
竟被當成愛的箴言般的擺成網頁重點,
我多麼希望我們所處的世界…
是可以教我們,
愛的時候,認真經營…
不愛的時候,彼此祝福,
「即使我們不能一起幸福
你的幸福,也會是我的幸福」
那樣的世界
是不是會更好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