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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法律櫥窗:民眾就醫或就診時,需
作者: 媛柔 日期: 2010.09.30  天氣:  心情:
法律櫥窗:民眾就醫或就診時,需特別注意的事。**『轉床收費? 可說「不」』**本文摘錄自台灣新生報 分類:生活情報2010/09/30 01:59轉床收費? 可說「不」《本文原置於奇摩-法律與教育小魔女〈媛柔〉部落格》
更新日期:2010/09/30 00:07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患者若要轉床需額外收費?小心別被騙了。醫改會劉梅君執行長昨(二十九)日表示,民眾以健保身分就醫時,被巧立名目額外收費,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等。事實上,健保給付的病床費和藥事服務費,已分別涵蓋轉床和磨粉分包的雜支。至於提前看診費則是損及病人權益,衛生署已函示縣市衛生局,禁止轄內醫療機構收取。


轉床費雖已由衛生署明令禁收,也不在各縣市收費標準內,但,仍有民眾上網路搜尋發現,某些醫院仍公開訂定轉床費,可見縣市衛生局未能積極掌握醫療院所實際的收費狀況。


醫改會特別提醒,在各地收費亂象還沒有被妥善管理之前,民眾更要張大眼睛核對收據、學會自保三撇步,拒當冤大頭。如果發現醫院擅自收取,可向衛生局、健保局檢舉,最高可處醫療院所二十五萬元,或按所收取之費用處五倍罰鍰。


醫改會呼籲,政府應重視醫療收費亂象,發揮為民眾荷包把關的功能,杜絕巧立名目收費的模糊空間。有問題可向健保局、衛生局、消保官,提出申訴檢舉。健保局:0800-030598;消保官:電話直撥1950;衛生局:請洽詢醫院所在縣市衛生局的醫政科。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對醫改會昨天質疑,有四成六民眾遭不當收取轉床費、提前看診費與磨粉費等。中央健保局局長戴桂英昨(二十九)日指出,民眾可持收據,向各地分局反應,如經認定,可以要求退費。


同時,署長楊志良已指示周四將召開內部會議,針對自費項目,舉凡光碟、病歷拷貝費等,考慮否要訂出收費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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