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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生命中最美的事
作者: 迷路貓 日期: 2006.03.13  天氣:  心情:
生命中最美的事


作者為東海大學社工系的彭懷真教授,他是位受學生尊敬的好老師,尤其是他苦讀奮鬥的傳奇故事,早為一路走職業教育體系的學生所羨慕。學生只知道他的苦讀,卻不懂那十四歲時聖誕火紅的傾心仰慕,如何化成近二十年的苦戀,又如何在近乎絕望之中成為他奮鬥的希望源頭。

初二那年的聖誕節前夕,她因獲選為模範生上臺領獎,而為全校所認識,他成為仰慕者。一天放學,他發現她不但是坐同一路線公車,還在同一站下車,她家只隔著一條巷子。

他利用聖誕節寫了封「希望和妳作朋友」的信,結果得到訓導主任在司令臺拿來念而被譏笑一陣的回音。這封信讓全校都知道,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一個放牛班的孩子怎能獲得模範生的青睞呢?他繼續寫信,寫了封起來,直到初三那年的聖誕節一起丟到她家信箱,她沒回音,連訓導主任也沒回音。

高中聯考放榜,她考上總統府隔壁那一所,他的學校離總統府也不遠,他念化工科,還常和她搭同班公車,卻從未交談。他只能默默看著綠衣,暗自祝福,並為自己打氣。他依然寫信,依然在聖誕火紅季節整批寄,她依然不睬。

大學,她念師大,他到南部讀二專。為了能再常看見她,他在南部苦讀了一年,考上師大工教系,他又和她同學了。還記得看了榜單,他口中念著她的名字,飛快地騎車到那條巷子,頭次按了她家的門鈴。在鈴聲中,他滿腦都是她,渴望和她講一輩子的話。她還是不睬他,她已有男友,但他寫了句話給她:「妳選擇別人是妳的選擇,我選擇妳是我的選擇;妳會改變妳的選擇,我卻不會!」對他這有些恐怖份子色彩的痴戀,她始終置之不理。

他當兵那年的聖誕節,她嫁人了,沒多久到了美國,他也知道她生了個女兒,但他不絕望。他從小沒想到要去美國,總以為留美是天之驕子的事,輪不到平凡人,他原本認為每學期能讀完就很不錯了。是她喚起他的美國夢,他到了美國讀書,才更體會雪地中的聖誕更美,他也更堅信十四歲的抉擇。

三十一歲那年,他學成回國,在大學教書,他依然只單戀著她,他還是繼續寫信,每逢聖誕節信就特別長,只是沒有寄出,他打算等到相識二十年時再說。他只是單純的想把年輕的愛帶到中年。

三十三歲那年的聖誕節,她來找他。十九年了,終於有了回應。她已婚變,帶女兒回家,一個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許多好朋友。他當然幫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歲起就炙熱的單純愛情。她依然抗拒,她覺得自己不配,她不再是當年的才女,只是一個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婦人。

他帶著兩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謝她給他的一切。沒有她,他大概讀個高職就停止了;沒有她,沒學士、沒碩士?沒博士;沒有她,熬不過人生地不熟的歲月;沒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麼混亂;沒有她,他的字不可能如此工整,文章不可能如此流暢;沒有她,他這學理工的是不可能喜愛文學詩詞,詩詞伴隨他成為今日的我,好不好讓我一生只愛一個人,一生只懷一種情?妳沒有欠我的,我以愛妳為生命中最美的事。

三十四歲那年的聖誕節,他和她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他堅持請她的女兒作花童。他深愛這小女孩,視同己出。

這故事還沒完,不過他倆已攜手走過十個年頭的聖誕,在學校宿舍中,他們家的聖誕紅開的特別豔,特別早,也最晚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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