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戀愛的激情是遲早會過去的,不管婚前是不是人人稱羨的「神仙眷侶」。假如我們不懂得在戀情的基礎上,將愛情轉為更能持久的「夫妻恩情」與「知心朋友」,夫妻間將會只剩彼此的怨懟,這是夫妻吵架以致最後變得冷漠的關鍵因素之一。
(2)夫妻是必然會吵架的:兩個從不同家庭出身,婚前婚後都必然要有不同生活經驗的人,絕不可能靠一紙結婚證書和一場盛大的婚禮,就徹底消除兩人間長期不同生活經驗所累積下來的歧異。
(3)婚前婚後最大的差異就是:婚前不需共同作每一個決定,婚後每一件事都必須要共同作決定,共同承擔後果。大的如:子女教育與各項花費的決定,小的如要不要回娘家或夫家,都可以因為必須共同作決定且共同承擔後果,而激化兩人潛在的價值差異與文化差異。
(4)除此之外,戀愛時有許多假期和休養生息的時刻,妳通常是在心情最好的時候約會,也只要在約會時遷就對方。約會一結束,就可以各自回家去休息,去縱容自己,去享受跟對方不一樣的心境與生活習慣。但是夫妻是每天廿四小時,全年無休。吵架以後,不敢回娘家(否則衝突會再升高),不可以心情不好(否則會被怪罪「老擺一張臭臉」),又不可能馬上擺出笑臉(心情轉不過來,也不願意讓對方誤以為自己理虧或好欺負)。連一點緩衝的時間或空間都沒有!
(5)更不幸的是,訪間流行的許多夫妻互動模式都建立在謬誤的觀念上。譬如,要求「夫妻一體」,因而期待對方愛自己的親長有如親生父母。其實,情感是數年生活經驗累積而成,不可能因為結婚而自然的轉嫁到對方父母身上。因此,這種「夫妻一體」的期待根本沒有任何現實的基礎,但這種期待卻經常成為夫妻口角與彼此怨懟的重要原因。
(6)再更加不幸的是:我們既沒有能力從自己的遭遇裡體會到夫妻爭執有其外在原因,不是「遇人不淑」的結果;另一方面,電視劇裡恩愛夫妻的假象更強化我們那種「遇人不淑」的哀怨,所以對於對方更加滿懷怨氣,老以為換個對象結婚就不需要這麼辛苦。因此,沒有辦法「甘願」地去努力面對彼此的差異,費心地去尋求彼此調適的辦法。
(7)即使我們有時候願意費力去配合對方,我們也常常只看到自己的苦心,而在不自覺間把對方的努力當作「理所當然」,絲毫不加珍惜。心情不好的時候,更經常把對於對方的「期待」當作是對方的「義務」去加以要求。譬如,兩個生活差異那麼大的人,本來就很難隨時隨地都知道對方的心思,但我們卻經常蠻橫地責怪對方「妳就不會替我想一想嗎?」
(8)尤其當我們因為家務或職場壓力而心煩氣燥時,更經常以極為蠻橫的方式要求對方、責備對方。對方的溫柔與體貼變成是「理所當然」的義務,而我們對配偶的粗暴橫程度,如果錄影下來,真的會讓自己和友人都瞠目結舌,無法置信。可是,我們永遠都只知道自己的委屈,卻看不到對方的委屈。夫妻兩本帳,每個人都覺得對方理虧,卻沒有警覺到:我們對待最親密的人時,往往遠比對陌生人粗暴無數倍!
(9)偏偏,出門在外時,只看到別人夫妻恩愛的鏡頭,卻從來不曾警覺到:每對夫妻當然只有在彼此心情都很好的時候才會一起出門,誰會在吵架的時候一起出門?只看到別人的恩愛而看不到別人的爭執,反過來,又只看到自家的爭執而看不到自家的恩愛。心情不好時,怨嘆更深,卻從來沒警覺到這是「用自己創造的幻象在折磨自己和配偶」。
(10) 雪上加霜的是:這個社會裡早就創造了太多「夫妻義務」的刻板模式,逼著夫妻間去履行許多毫無必要卻只會增加摩擦的「義務」。一個想爬山,一個想逛街,偶而各走各的不是很好嗎?但是,想都不敢這樣想,反而直覺上覺得「這樣各走各的,豈不是像離婚一樣?別人看了會怎麼說?」偏偏「別人」又儘是一堆「櫻櫻美黛子」的無聊人,看到妳們各走各的,有人會交頭接耳,有人會神色怪異地探問,有人會乾脆蜚短流長!弄得夫妻間整天被綁在一起,彼此都是對方的勞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