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修法 偷拍裙底風光者視同性侵~將改判十年徒刑 看看別人的國家人家是怎麼治國?怎麼立法的? 反觀台灣的酒駕撞死人~造成別人的家庭破碎..卻可以不用關.逍遙法外...還可以回學校唸書!? 這個政府實在無能到讓人看不下去.. 那些酒蟲貪杯者~根本不尊重他人的性命﹝視他人的性命如螻蟻.如草芥﹞ 他們的心態就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學校教育失敗.社會教育失敗.家庭教育失敗﹞ 立法再怎麼修改罰責﹝輕罰﹞~對那些酒蟲來說根本不痛不癢 每天的新聞報導都有酒駕撞死人的新聞 住在台灣~現在每天出門都覺得很不安全﹝隨時都有可能發生意外﹞ 立法者再不嚴格立法遏阻那些酒駕者~處以極刑 你我的生命都有可能受到的波及 還要擔心家人外出是否安全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也不要心存僥倖認為自己不可能遇到.. TO:愛喝酒的酒鬼和酒女呀 如果因為你們心情不好或失戀...就要喝酒開快車在路上亂竄危害他人性命 我會祈求上天.祈求上帝.祈求眾神明~讓你們自己去撞安全島.撞路樹.或掉到海裡去...﹝死一個算一個﹞ 真的太可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