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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作者: 擁抱陽光 日期: 2011.10.22  天氣:  心情:
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答案: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 " 七 天內" ,拿健保IC 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 ," 六個月內 ",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 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 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 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 不回頭 … 其實,健保有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 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 "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 ,(申請書見附檔)
⋯⋯ http://www.nhi/.%20gov.tw/
健保局真的很 奸詐… 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
也 都只知道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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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2 00:19
他, 50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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