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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號大明(6/1關板)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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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轉~我們做回朋友吧,永遠在一起
作者: 二號大明(6/1關板) 日期: 2010.11.22  天氣:  心情:
一個很有感覺的文章,
分享給大家:

你說:“我們做回朋友吧”

那麼,請問:我可不可以繼續和你分享我的快樂?

我可不可以借你的肩膀流淚?我還可以每天和你通電話嗎?

我想見你的時候,是不是不需要任何的藉口?我寂寞的時候,你還會陪我散步嗎?

我穿得漂漂亮亮去見你的時候?你會稱讚我嗎?我想摟著你的時候,你會擁抱我嗎?

我可以知道你跟誰來往嗎?她是什麼人?你有多喜歡她?

我可不可分擔你的煩惱?我可不可以幫你做事?我可不可以向你撒嬌?

我還能夠在你家的沙發上睡覺嗎?

我還可以繼續留著你家的鑰匙嗎?

我還可以陪你家人吃飯嗎?

我可以替你拿衣服去洗嗎?

如果,今天我很想的話,我可以睡在你旁邊嗎?

你生日的那天,可以跟我一起過嗎?

我們是不是永不說再見。

我要跟你做這種朋友。

如果不可以的話,我們便不要做朋友好了。
在分手前幾天,
我前女友曾經說過:
************************************************************************
我沒有把握,能給妳要的傳統婚姻生活,
如果她適合妳,
你幸福,我也會很快樂。

但是,
我對你真的不捨。

我曾經想過,
要當妳一輩子女朋友。
但是,
我真的沒辦法克服我自己,
我無法與另一個女人共同分享你的愛。
************************************************************************

這是我傷痛的一幕。
珍惜你所愛的人。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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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1-23 10:50
她, 59歲,南投縣,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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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3 10:47
她, 59歲,南投縣,教育研究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2 12:42
她, 48歲,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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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2 11:13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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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1-22 11:03
她, 99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1-22 10:52
她, 99歲,台北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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