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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摸不透的存在主義●
作者: ☆艾莉★ 日期: 2008.03.21  天氣:  心情:

存在主義
存在主義是一種哲學,它認為我們是自由的,並對自己所做的選擇和行動負責,所以我們不是環境的受害者,而是創造者,並且認為人必然思考且追尋自己存在的意義。

還記得在網路上看過一位醫學院學生對於龍應台女士演講存在主義重要性的批判,這位學生對於她的理論感到困惑,學生認為並非所有醫生都將面臨生離死別,更何況提及對病患需有正向死亡的看法,並且提出他的假設,依龍女士的說法,為求得Y(醫術),所以我們必須去學習不相干的X(存在主義),如果拿美容醫學來說,為了使人變美,所以必須要懂得人追尋生命的意義為何?因此他駁斥這樣的理論。

沒錯,我也這麼覺得,拿個我最不懂的學者尼采(Nietzsche),他說人是意志力的產物,因此只要有一項生存的理由,就能忍受任何的生存方式,並且認為那些沒將我置之死地的事物,將使我更堅強。相信這種超人哲學只存在於火影忍者、神劍闖江湖這類的熱血漫畫,為何生存就得要有理由,而人為了這個理由就必須屈就於生存方式?更誇張的是需經過大風大浪後,我才將是一位堅強的人,這樣的想法太過瘋狂,我的假設是,我為了使自己更堅強X,所以我必然要經歷過Y,因此我得思考且具備有Z這東西,這樣的想法就如同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的概念,當然不同的理念為存在主義是人是自由的,相對於宿命論是不同的,但相同點是吃的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而存在主義是為求得過程中不被腰斬,故我們Z(意志力)要比其他人還強,運用現實的話,就如同某宗教團體的ㄐ童,為求得神力X,所以必要經歷過拿狼牙棒打自己、踏火爐的Y,而此人必需要通過此測驗的Z。由上可知,我認為尼采可能有被虐的傾向。

另一位布柏(Buber)更加難以理解,他講求的是我與汝(I-thou)的關係。也就是我們彼此間都存在於關係當中,然而我們活在一種夾層中,卻未層擁有真正的自己;在我看來就是說明,我存在於我和我男朋友的關係當中,我們都活在這種世界中,卻彼此間無法獲得真正自己,亦即是我雖然和我男朋友在一起,然而我不是真正的我,他不是真正的他,為此需要彼此真誠分享,我才會獲得真正的我,但是我男朋友又不是神父,我也不是,為求獲得真正的我,所以我得告訴他,「你真的不帥?」亦或是「你真的缺乏幽默感」,這樣就會獲得嗎?我想我先獲得「白目」一詞,且「白眼」兩隻,「拳頭」三個,故我認為其實他是位傳教士,因為和某宗教滿像的,唯有向上帝贖罪,才能得到求贖。

最後,各位看倌你也有認為怪怪的哲學嗎?為求生存所以你將要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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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5-11 01:32
他, 51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3-21 11:36
他, 46歲,新竹縣,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2 00:36]:

噗~首先感謝你每次都很認真在看,
偉人總是有很多地方與眾不同,
人有趨樂避苦的性格,如果我能趨苦避樂,
我想我也能成為一位偉大人士,
當然這篇是以存在主義並前題,
結論總會相當出人意料。

 
時間:2008-03-21 08:49
他, 40歲,屏東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3-22 00:32]:

桌上不放書,你會讓我玩嗎?
至少我有"看書"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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