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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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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賞味期限
作者:
小倩
日期: 2013.09.03 天氣:
心情:
よく賞味期限,と消費期限這個名詞應該來自日本語吧!
在谷哥查了一下,正確的日文說法應該是「賞味期間」。也就是說在[此期間內享用最為美味」的意思。
但是什麼東西沒有有賞味期呢?
我們喜歡一件事能喜歡多久?
一首歌聽了幾回會膩?
一種飲料喝了幾個月該換?
一個人喜歡了幾年或幾個月,怎樣呢?是不是也該換了?
一種感動能保存多久?
一個愛情公寓的網友能交談多久?
如果可以是不是每個愛情公寓的人都能打上賞味期限,較好呢?
其實接到手裡的玫瑰花即便凋謝了,那香氣仍存在記憶裡,
曾經聽過的那首歌就算過時了,但依舊記得旋律。
天早就放晴了,但為你撐過傘的人,你是否遺忘了,只剩哪把傘還放在桶子裡?
愛情友情都有賞味期吧!但是人是不是罐頭?過了賞味期是不是就該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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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19 00:09
他, 60歲,台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6 13:31
他, 56歲,苗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15 17:08
他, 56歲,苗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8 22:06
他, 60歲,南區,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8 18:38
他, 56歲,苗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8 10:37
他, 56歲,苗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7 23:32
他, 37歲,屏東縣,軍警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7 23:09
他, 37歲,屏東縣,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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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07 00:35
他, 60歲,南區,政府機關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6 19:39
他, 56歲,苗栗縣,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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