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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同居人
作者: 天空下的貓 日期: 2004.07.01  天氣:  心情:
到陣仔(台語唸法,直譯應該是在一起的人),也就是人家稱乎的

同居人,現代人離婚後,遇到一個感覺不錯的人時,大多會兩個人

交往,並進而同居,但不會結婚,關係就這麼延長下去,用國語說

法還比較好聽點,用台語說法就像上述的一樣,到陣仔,這種關係

很奇妙,如果有人打電話找同居人時,自己接到,因為對方是客服

人員,在聯絡不到本人的情況下,都會先交待事情轉達,最後對方

都會問接電話者是要找的那位先生(小姐)的什麼人?是什麼關

係?這時接電話者大多要表明自己的身份,如果是打去那位先生

(小姐)的家裡時,因為是留家裡電話,所以這時同居人很少會用

男女朋友的關係稱呼,大多會用朋友來自稱,如果年紀輕一點的,

還會用男(女)朋友來自稱,但如果是年紀比較大一點的人,可能

就不可能這樣稱呼自己了~這只是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小插曲,但

從這件插曲中能看出,同居人,算是一種沒有身份的稱呼吧!


同居和結婚兩者不同的地方只有一處,同居不用受到結婚的束搏,

但相對的,也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與一種心理上的保障,其實很

多人常認為同居好在說能分就分,但這是對其中一方己對兩人感情

失去熱度的人來說才有用的好處,如果另一方沒有放棄,這卻一種

壞處,因為原本還有可能回頭的感情,因為沒有心理上的束搏,所

以能說放就放,只會留下那個被放棄的人在暗地裡哭泣吧了~


很多離婚過的人,只想過著同居生活,想生小孩就生,兩個人的生

活和結婚沒什麼二樣,只差沒有一張紙而已,這種生活看起來很自

由自在,因為只要一方想走,根本沒什麼好留戀的,也不用考慮太

多,想走就走,頂多就再找個同居人而已,而另一方呢?或許她想

留住他,但他沒有留戀,所以想留也沒用,因為沒有一些限制,所

以分的很容易,連溝通的機會也沒有,因為根本不需要溝通,自己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結婚和同居一樣,一個有法律保障及心理保障,一個是什麼都沒有

保障,只有口頭上的保證與信不信任對方的問題,其實二者不太能

比較,因為結婚算是有個家庭,而同居雖然也算有,只是這個家庭

好像總是讓人覺得缺少個什麼,如果深入探討,應該說是責任吧!

結婚的人,會為家庭自願打拼,但同居的人不會,因為只想在一起

而已,所以對家庭的觀念很糢糊,該說是自己為自己吧!很少會去

考慮到將來的事,過一天算一天那煩型的,俠客型的浪人想法,這

段感情如果覺得沒什麼好留戀的,可能放下時,連一點點痕跡也找

不到吧!好與壞,大概只有自己才清楚吧!



P.S題外話:
現代人越來越不想結婚,相對的,頂客族也越來越多,這些人日後

如果沒有經濟能力,可能都會變成社會的負擔,社會成本結構是由

一代傳一代,一代養一代,如果自己本身沒有能力,那也只好變成

社會上的邊緣化一角吧!也許有些人會想說,養小孩到時小孩不養

自己很麼辦?這只能怪自己,小孩是自己教的,為什麼會變這樣,

自己要付最大的責任,再加上現代人不像以前的人那麼會存錢,到

老時至少有個老本,但如果得過且過的個性到老時都沒改,那為了

求生存,大概也只好低頭去找其它的事來做了~不要期待民主社會

的政府會對老人有什麼幫助,因為到時如果年輕一代無法負擔時,

還是可能只會餓死而已,所以還年輕的人清醒點吧!養兒防老雖然

對這個社會上的人來說已經沒什麼用了,但至少也可以替這個社會

注入一點活力,是否防老,取決於自己的教育,別怪別人,有時單

獨一個人是不錯,但多個人陪也是不錯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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