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阿伯他在睡午覺,他幾乎每天睡午覺都會聽到有人在叫李惠惠,
有一次阿伯很生氣他心想:每天有有人在那邊喊李惠惠,李惠惠很吵,
終於忍不住了打開窗戶罵樓下的人說:ㄟ你每天都在喊李惠惠,李惠惠的
煩不煩啊,樓下的人就說:阿伯我不是在喊李惠惠喇,我是在喊豬血糕(台語)
某校學生會與餐廳簽訂的協議書
本協議書基於雙方互相諒解、互相尊重的原則訂定之.
(即餐廳諒解學生的行為,學生尊重和適應學校餐廳廚師的素質水準.)
餐廳全體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應遵守之條款:
第一條:油炸糕餅的直徑必須超過五公分.
第二條:青菜炒肉絲裡肉的含量必須超過十分之一,
飯菜裡砂子的含量必須低於千分之三.
第三條:乙方人員不得依甲方同學長相給予菜量的多寡.
第四條:饅頭和花卷必須是完整的,
至少不能被其他人咬過或留下嚙齒類動物的牙印.
第五條:包子餡裡出現「小強」的次數,每學期不得超過二次.
第六條:一些家常菜應清楚標示名稱,
或至少讓十名以上甲方同學能弄清楚其中的物質成分.
第七條:每次出菜,乙方廚師必須當著至少五名以上甲方同學的面親自品嚐,
並在嘴裡停留時間超過一分鐘,才能供甲方學生食用.
學校全體學生(以下簡稱甲方)應遵守之條款:
第一條:甲方學生不得在餐廳牆壁上刻乙方人員的名字,
或懸掛「小強」的屍體,召開追悼會.
第二條:甲方學生不得用饅頭、花卷等傷害性極大的硬物,
投擲乙方人員頸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條:甲方學生不得用餐廳的飯菜作為玩遊戲時的懲罰賭注.
第四條:甲方學生不得請漂亮女同學為代表一次外帶十個以上的便當.
第五條:因飯菜引起的嘔吐,請至洗手間進行,以免影響其他人的食慾.
第六條:女同學吃包子吃到「小強」時,尖叫的音量不得超過九十分貝.
第七條:當天飯菜有「鳳爪」時,甲方不得集體把「鳳爪」的中指豎起來,
插在飯裡向乙方人員示威.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違約之一方將被處吃光餐廳當天
所有的剩飯剩菜,以為懲罰.本協議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立協議書人:甲方:XX學校全體學生 乙方:餐廳全體工作人員
有一天,有一人在賣紅豆餅。
那人說:「紅豆餅,甜的包糖,鹹的包菜。」
突然,有一人衝過去,說:「甚麼,甜的包痰,鹹的包屎〈台語〉」。
有一天,老師說要考成語填空,有一題是這樣的:_肉_食
答:弱肉強食...小明不會,
於是寫出這樣的答案:豬肉定食
有一年的新年裡,大家齊聚在外婆家吃飯
外婆:「阿煇 快來吃飯了」
阿煇:「好 我過來了」
《媽媽拿了一碗米粉湯給阿煇》
《阿煇吃了幾口》
阿煇:「耶 這米粉湯怎麼香香的?」
媽媽:「喔 裡面有加一點香油啦!」
《米粉湯是媽媽煮的》
《阿煇再吃了幾口》
阿煇:「那怎麼有泡泡呢?」
媽媽:「剛煮好的關係啦!」
《這是媽媽的經驗談》
《阿煇又再吃了幾口》
阿煇:「怎麼有怪怪的味道?」
爸爸:「過年別亂說話,乖乖的吃啦!」
(阿煇心想,大家也都吃同一鍋呀!)
(可能這是外婆這邊的口味吧!)
《等大家吃完要洗碗的時候》
外公:「我裝沙拉脫的碗,跑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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