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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惡人
作者: 日期: 2010.03.12  天氣:  心情:
播報整天的王清峰,他的死刑論快把我的耳朵炸開了!

在我的王國裏,我也來發表一下我的謬論~~

基本上,我是相信人性本惡的

嬰兒一出世,就咬著母親的乳房

像頭小獸~~那是本性

當道德淪喪,變態的人越來越多時!

脫序的行為也越來越可怕

每個人都可以輕而易舉的結束他人的生命

所以~~我本來就主張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你打我一下 我揍你一拳 公平

他可以因為自己的私欲置別人與死地

你判他死刑算抬舉他了~~還得浪費子彈咧!

可憐王小姐~~去他媽的仁義道德

什麼時候她跟"陳志輝"一樣 當幾天官~~就全世界你最大了?

乾脆一點~~就順手把監獄也廢除了算了

台灣就這麼大~~廢除掉的監獄剛好可以拿來玩躲貓貓

反正~~你大官說了算~~

這下好了

本來我都教兒子 如果在學校被人欺負

可以忍他2次 第3次再打回去~~

現在 我可要重新教他

一次 就把他打死算了

反正~~壞人是不用被逞罰的

拳頭大 就是老大

哼!

看你以後敢不敢出門?

敢不敢生小孩?

我好像越來越激動~~

等等讓我去超商搶罐飲料退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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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3-16 09:50
她, 51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3-13 23:05
他,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10-03-14 03:05]:

閣下莫生氣~~

我媽媽有說喔~~

向米郎做總統攏港況~愛做家毋朗吃~~

看蕪沒~~林媽媽的意思是~~關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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