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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互感提問的回應(十三)
作者: 山繆 日期: 2012.05.20  天氣:  心情:
有位家住北市、從事教育研究、芳齡27且為VIP的友人問道,
小弟對目前「同居現象」的看法如何。

説實在話,這問題小弟想了數日。

這個現象,在小弟年輕的時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但隨著「時代進步」,現時的年輕人,
似乎有著一股「輸人毋輸陣,輸陣就拍看面」的衝動。

同居,其實有著一種「婚前實習」的成分。
在面對有絕大機會成為我們人生後半輩子要互相扶持的對象時,
不論男女雙方,都應該秉持「嚴謹」、「恭敬」的態度來面對這事。

就字面上的意思,同居--即為一同居住。

早起的鳥鳴聲,是我們的鬧鐘;
純淨的咖啡香,為我們的愛情注入芬芳;
溫柔的晨喚,抖擻起一天的精神。
以上,或許只是存在心中對同居的幻想。

實際上呢,
起床時,要面對睡眼惺忪、頭髮蓬鬆、原形畢露的枕邊人,
趕上班還得搶盥洗室。(還有電視廣告因為起床時因「口氣不佳」而不敢開口)。
又由於工作差異,下班時間不同,
有人能夠準時,有人卻熬夜爆肝。
即使假日能在家休息,也會為了是否外出旅遊而意見相左。

在這競爭不已、為五斗米折腰的時代,
常令人看不清、或不瞭解所為何事?
然而我輩年輕人,就只把這事兒視為一種證明、
一種別人有,我也要跟上的潮流。
反正這個不適合,還有下一個。

若是這種心態,還不如自己一人來得自在!

「同居」的實際意義,就只差一紙婚約。
藉由這事,或讓我們更進一步思考:
生活上是否有需適應、調整之事?
家務的管理意見有否一致?
經濟支出的重點相同嗎?
兩人個性真的適合嗎?
將來小孩的管教方式能協調嗎?
雙方長輩的期待、看法能接受嗎?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茶餘飯後閒談。

與其同居,小弟倒是寧願每晚送女友回家,
享受那份回甘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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