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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強盜法?
作者: 源元 日期: 2012.03.31  天氣:  心情:
剛剛一位自美回來的朋友來跟我討論~都更法的事
他的家就緊鄰我們台南以前南都戲院
當初南都那塊地建商也使用都更法的
他們整排透天房屋住戶 也希望能參加都更
但是建商不願意~為什麼? 是沒甚麼利益嗎?

他感覺為什麼王家的這件事怎麼會吵得這麼利害?
不是政府立法 大家都必須遵行嗎?
我告訴他~當初立這法應該是針對台北的公寓大樓用的
因為 雖然一棟公寓大樓一層一層住的人都不同~但是她們是住同大樓的共同體
房屋老了 會漏水了 有危險性了 必須重建
但是如果裡面的很少住戶不願意 而讓大樓荒廢在那裏 市容不好看 大多數人也受傷害
所以立了這必須讓建商有利可圖的法~
不知是立委們的思考不週全 還是故意留伏筆
忘了把它強制性的部分~限定在公寓大樓~希望修法後能看到這條文
商人的「貪」腦筋轉得快~就把透天房屋(土地百分之一百持有)也帶入~這樣利益更大幾倍
我們知道~我們台灣人有~保護祖先留下的財產的優良傳統~不當敗家子
而透天房子大都是祖先留下的遺產~那是祖先辛苦打拼賺錢留下來的~
我們憲法有保護人民財產的條文
所以 侵犯到人民財產的法 應該都是無效的
難道~政府官員跟立委大人們不懂憲法有這些條文嗎~否則 怎麼會通過呢?還來強制執行~應該有內幕~
如果政府容許建商做出搶人財產的事
那我們政府立委們跟強盜有兩樣嗎?
搶的東西建還人家~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
這事不是某人承擔責任下台就能了了的事~應該是一大票人
否則~台灣還能住嗎?
這種不能保護人民的政府 我們還要繳稅給他嗎?讓他倒了算了

~~~我雖然已是不問世事 清淡過日的人 但是實在看不下去 大家都在打太極拳 又激起我的正義感~~~
哈哈~平靜些 否則 心臟又會抗議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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