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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戀愛經濟學
作者: Prinz 日期: 2015.05.20  天氣:  心情:

 


最近下苦功研究「競爭法」。


所謂競爭法指的是為了防止不公平競爭、維持正常的市場功能而存在的法律。例如美國的反托辣斯法、台灣的公平交易法。


這種法律立意是正確的,但基本上有個思考難題,就是以國家法律力量介入自由市場,會不會也是對市場功能的一種「干擾」呢?


為何要反壟斷、控制商業聯合?因為壟斷聯合之類的行為,會讓市場上其他競爭者立於不公平的地位;沒有公平的地位,就沒有真正的自由,市場機制就不能發揮利益最大化的功效。自由,是市場經濟的最基本要求。


二十世紀,以幾乎全部地球表面進行一場前所未有的大型實驗───自由市場經濟vs.計畫經濟。自由市場的代表是英美,以及以英美為首的全部資本主義國家;計畫經濟則先有納粹德國,後有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國家。而其他所謂第三世界則或左或右也加入試驗的行列。


計畫經濟的基本想法,是由國家,也就是菁英們,以最大的善意、窮盡其思維、設計出最良善最完美的經濟發展計劃,然後以國家公權力控制著,逐步實現計畫。例如孫中山創立民國,就寫下《建國大綱》、《建國方略》、《實業計畫》等作為這個新國家的發展藍圖。很有理想,不是嗎?


世界上最有名的、執行最徹底的,則是蘇聯的「五年計畫」。它規定在這五年內全國要進行哪些建設、要實施哪些政策、進行哪些生產、賣甚麼價格。例如一顆土豆值多少價錢都被規定了。五年到期,檢討改進後再訂出下一個五年計畫。蘇聯自1928年起直到1991年解體,一共執行了十三次五年計劃。真是了不起的事業!


這場地表最大試驗的結果早已揭曉───共產主義徹底瓦解敗亡。如果北朝鮮算數的話,那我加上「幾乎」二字。


為甚麼敗亡呢?實驗完了應該好好檢討一番。全世界的經濟學家都對這個問題思考過,答案也很明確。如今所有正經的經濟學家都知道,經濟是無法計畫的,發展經濟只能靠自由競爭,只能放任自由市場自己去生長茁壯,任何外來的控制外來的干擾,都是有害的。因為再聰明再善良的政府,也不可能計算到每個細節,蒐集到每個消費者的資訊,掌握一切影響經濟的因素。這件事連上帝都做不到。


因此要搞好經濟,就必須放手,讓市場那雙看不見的大手去調控。每個追求利益的人自由競爭,優勝劣敗,然後達到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平衡。


這不是理論,而是鐵板釘釘的事實───如果計畫是管用的,為甚麼全世界的計畫經濟全都失敗?放任企業自由競爭、弱肉強食的國家,全都欣欣向榮?甚至本來計劃經濟搞得民不聊生的,一旦改革開放就開始大鳴大放。這不是很明顯嗎?


但即使結論如此明顯,在全世界範圍,仍存在大量的「計畫思想」;或者說,想把事情好好計畫一番、覺得要照著妥善的計劃按部就班才能結出美好的果實,是人類共通的天性。放著不管、擺爛、無所作為,多麼教人不放心啊!所以必須控制再控制,管理再管理,總得絞盡腦汁想想還有甚麼事可以幹卻還沒幹。


因此各國都有左派。總有人呼喚著大有為政府,總有人大罵政府無能,無論政府做再多事總有人嫌不夠,逼政府出來管管───尤其愈不景氣,愈需要好好管理一番。


即使二十世紀做了那場超大型實驗,明擺的事實依然很難對抗人類「想要控制」的天性。即便體認到自由市場的重要,依然要讓公權力介入自由市場,以確保自由市場是自由的。因此誕生像「公平交易委員會」這樣巨大的怪獸。


公平會也許要喊冤───我們干涉商業是為了營造更自由的商業環境,我們的干涉是為了排除那些不當的干涉,就好比警察必須使用武力才能防止暴力,所以這是必要的。


沒錯。但警察使用武力本身也可能是犯罪,也可能是國家暴力,究竟警察做的那些事是「防止犯罪」?哪些算「犯罪」?誰說了算?


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假如這條線由警察自己畫,那麼無論警察幹了甚麼他都能主張「為了防止犯罪必須這麼做」。例如半夜闖進你家把你五花大綁、拉進偵訊室裡拷問三天三夜、檢查你的伊妹兒信箱。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嗎?


凡是文明進步的國家都對警察相當警惕,由國會制訂一大堆法律嚴格控制警察,只有通過嚴格的法定程序才容許警察對人民使用暴力。這條線當然不能讓警察自己畫,因為我們都還記得納粹的蓋世太保、蘇聯的克格勃、白色恐怖的警總。


可是我們卻忘了計畫經濟的大失敗,以至於我們把干預自由市場經濟的那條線交給公平會,讓它自己畫,卻沒人警惕。


這年頭,很多事都沒人警惕。


 


 


很久很久以前,戀愛也是個自由市場,直到人類發明了婚姻───婚姻本質上就是壟斷,而且是以法律強制力製造的壟斷。


當一個女人有許多男人追,這就有了一個自由市場。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功能的情況下,也就是每個市場參與者都能自由競爭,發揮所長,女人也有充分的選擇權。二十世紀那場試驗告訴我們,只有自由選擇才能產生最佳定價與最佳組合。


你的出價也許今天是最高的,因此你買到了產品。可明天呢?明天有人出價更高,你就買不到了。如果政府跳出來規定,不,現在的價格最合理,不准漲價,那麼你的確被保障了,你可以永遠用同一價格擁有這項產品,被戕害的卻是整個市場。


你今天娶了她,也許明天出現更好的男人;而戀愛是自由的,自由戀愛才能產生最佳組合。但你不想給她自由,你想壟斷這個市場,你不許任何競爭者染指你的新娘───你有這力量嗎?你能永遠維持最高的競爭力嗎?


國家有力量。因此國家制訂婚姻法,以公權力干涉自由戀愛,就像計畫經濟一般,國家規定了最完美的婚姻家庭該有的狀態,然後以民法、刑法、家事事件法一堆遊戲規則落實這個計畫,想進入這個市場,請你照規矩來。


簡單講,國家設計了一個「喊卡」機制,在喊卡之前有自由競爭,直到喊出:「卡!到此為止,我們結婚了!」之後就沒有自由了,這個產品也就「下市」了。


如今你走進一間大賣場,店員告訴你:「先生,展售區只有前半部,那條紅線後面的全是非賣品。」天吶!紅線後面的商品占整個賣場三分之二,搞屁啊!你們到底想不想做生意!你不顧店員的反對,逕自走向紅線區,看中一貨。你問店員這貨賣多少錢?


「兩千。」


「我出兩千五。」


「抱歉,這裡的貨都有人買了。」


「我出兩千五耶!你賣給我多賺五百,這樣不好嗎?」


「沒辦法呀!我也想多賺點,但政府規定不准賣就是不准賣。」


「你要是賣給我,會有啥報應?」


「那也難說,比方律師費、罰金、賠償,弄不好要坐牢、失去孩子監護權甚麼的。此外還得忍受親朋好友鄰里鄉民的唾棄,難以在社會上立足。當然這些代價也並非絕不能忍受,然而考慮您的出價只有兩千五…………」


「那我出一萬!」


「成交!」


戀愛的心是擋不住的,渴望自由是難以遏制的,干涉它禁止它,只是增加成本,墊高了代價,最後整體不經濟。毒品如此,房市如此,戀愛也是如此。


也許上個世紀的試驗還不夠,人類要到下個世紀才能學會───放任才是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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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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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5-22 00:39
她, 93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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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49歲,屏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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