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實在有種感覺,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其實還有後半段,偷不著不如神隱。
看著你跟偷情對象的書信往來,哦哦~不對,還沒偷情,是別人介紹給你的相親對象,該說「辛苦你了」還是「爽吼?咎由自取」咧?這可真是麻煩啊!
本來一件簡單的事情,說白了就能免除很多麻煩,瞧瞧,我就是說啦,多省心!因為我見不得人,只能在夾縫裡頭求生存,搞的像小老鼠一樣要躲在陰暗處。這可真是麻煩啊!
好啦好啦,要作怪早就作怪了對吧?要偷吃早就偷吃了對吧?兩權相害取其輕,公開比不公開還麻煩對吧?哉啦哉啦,麥擱唸啊!
I want to play a game...Ge Ge Ge~(怪哉,合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