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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跨越馬路要小心
作者: 執誠客 日期: 2012.05.28  天氣:  心情:
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昨以5萬5894票、得票率50.47%,獲得過半黨員票,當選民進黨第十四屆黨主席,與我預測的結果相同。很顯然的,蘇貞昌的當選會促成他會參加下一任的總統選舉,屆時,國民黨的候選人將是很難與他競爭。我對他的能力和操守很肯定,但是我希望他能改變民進黨以往僵硬而無理性反對兩岸和解的政策,繼續保持兩岸互惠和解關係。

桃園縣一名老婦前年7月晚間違規穿越中壢市延平路的快車道,被騎重機車的鍾姓駕駛擦撞,老太太倒地,頭部受傷,五天後不治,鍾也滑倒、連人帶車撞到路旁水泥地,頭部受創。老太太過世後,5名子女以繼承人身分,向鍾求償40多萬元喪葬費,以及5人各一百萬元的精神損害;鍾也反告,主張老太太的繼承人賠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等一百多萬元。
桃園地院今天判決結果是:
*老太太侵犯路權,過失較嚴重,判鍾不用賠,反而兒女要賠73萬餘元。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姓駕駛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7萬5千元到18萬餘元,但5人已共領強制險理賠金160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而鍾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共同賠償73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感想:我認為法院判的很合理,因為做到了"守法的人,不應該被處罰"的合理性與公平性。此外,也只有如此才能對百姓正規地施以交通安全教育和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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