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幾位娃友們一起 帶著兒子去傳統文化藝術中心外拍 左拍拍、右拍拍 怎麼拍兒子都有Feel 途中發生小插曲 在拍的時候有旁邊的遊客 問也沒問一句 就拿起相機,開著閃光燈 對著我和另一位娃友的兒子拍 我們一群娃友嚇了一跳 其中一位娃友前去制止 婉轉的和對方說明 這是我們自己私人的所有物 並非傳統藝術中心供人拍攝的展示物 事後心裡其實還蠻OS的 拍攝娃是不能使用閃光燈的orz... 就算不是娃,而是藝術中心展示的布袋戲偶 也一樣是禁止使用閃光燈的 不過還是會有被蛤肉糊到眼睛的人 開著閃光燈在那邊東拍西拍 而且用眼睛看應該就知道 這是私人所有,而非展示品 因為我們一群人是各自抱著自己的娃 或者是讓娃站在佈景前,調整拍照的姿勢 如果是展示品 可以動手觸碰的,通常都會有工作人員在場觀看 不能動手觸碰的,都會有警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