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70935
 Prinz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本票裁定將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罐頭留言Q & A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廉價的愛國
作者: Prinz 日期: 2015.09.02  天氣:  心情:

 


秦檜大概是中國最著名的主和派吧,相對於岳飛是最偉大的主戰派而言。岳飛的偉大,必須建立在秦檜的恥辱上,因此成立這樣的公式:主戰=愛國=英雄 / 主和=賣國=漢奸。


忠奸之辨,是非之分,不是看實際的國家利益,而是看你噴的東西豪邁不豪邁。


岳飛是英雄,肯定是,但他力主攻伐是不是真的有利於大宋呢?當時宋朝的國力真的能支持他長期作戰嗎?據史書所載,當時南宋的全國生產總值百分之七十都用於打仗,連皇宮用度都捉襟見肘了。況且岳家軍擅長步兵戰,攻略城池或許能占點便宜;一旦打到北方廣大平原,金國騎兵的優勢就會非常明顯,甭說「直搗黃龍府」,能在河南撐多久都大有問題。


我倒不是說岳飛不好,而是感嘆當時的社會無法容許不同意見。到底打仗有利還是和談有益?這很可以是個議題,很可以好好討論一番。岳飛羅列出繼續戰鬥的好處,秦檜闡述和解的利益,雙方在朝堂上充分辯論交換意見,最後皇上定奪。可惜當時沒有理性的討論平台,你主和,你他媽就是漢奸,還辯個屁?跟漢奸還有甚麼好說的。


於是乎,有識者都知道該與金國議和了,該見好就收了,但沒人敢這麼提,連皇上都敢想不敢提,因為就算貴為皇上也背不起漢奸這個罵名。宋高宗只好咬緊牙關擠出銀子來,讓岳飛打水漂。最後撐不下去了,只好以個莫須有罪名把岳飛弄死。


其實宋高宗不想打仗,大可把岳飛罷官,叫他回家種田去,完全不必這樣惡搞;何況宋代自太祖以降就有不殺士大夫的傳統,終有宋一代,士大夫判死罪的寥寥二三人。為何岳飛必須死?實在是因為整個社會失去理性溝通的氣氛,想議和卻無法明說,唯有殺岳飛。


於是乎,英雄冤死,媾和者遺臭萬年,雙輸。紹興和議後,宋金維持二十年和平,南宋多活了137年;事後看來,當時的主和派是很有遠見的。


類似的事情也發生在明末,也有個英雄,袁崇煥。


袁崇煥被千刀萬剮,死得比岳飛還慘。但明末的風氣比南宋還可怕,主和的秦檜尚能榮華富貴,袁崇煥卻要碎屍萬段;不是因為主戰招禍,恰相反是因為主和。「擅主和議」就是袁公的死罪之一。老百姓把對滿州韃子的滿腔怒火都發洩在他身上,爭相購買袁崇煥的肉,恨之入骨。(好在現代文明國家不這樣,去敵人那邊參加閱兵回來不用凌遲,頂多撤銷一些待遇,整肅你的家人親屬而已。好多了。)


人民群眾是很恐怖的,恐怖且愚蠢,他們的愛國心極其廉價。常識告訴我們,當你比敵人強大時,該趁勝追擊;當你衰弱的時候,該委曲求全。但群眾的發作往往相反,國家富強反而寬容大度,養虎為患;國家弱小時才喊打喊殺,捋虎鬚。


明朝末年內憂外患,整個國家風雨飄搖,後金率其精銳每每突入中原,兵臨城下,勢不可當。如果明思宗夠聰明,大臣們夠理性,當然應該與敵人虛與委蛇,緩兵求和才對,然後遷都到南京作長久抗戰之計。然而沒有人敢這麼講,大臣不敢,皇上也不敢,誰都不想落一個漢奸的罵名。議和?遷都?那是秦檜之徒,明朝的士大夫把忠孝節義講得震天價響,怎能臨危苟且呢!結果弄到全國還有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沒淪陷,皇帝就先上吊了。這不是君王死社稷,而是君王先社稷而死,徒留笑柄。


假使明思宗南渡苟活,南明不會兩三下就買單,非常有機會像南宋那樣隔江分治,撐一百多年。中華民國南渡只剩一小島,撐到今天也六十幾年了。也許對某些人來說,國家興亡比不上他的氣節重要。


這是事後諸葛。在那種時代,你主和,你就他媽的漢奸,殺千刀的!在那種時代,誰才是愛國的忠義之士?不就是義和團嗎。


義和團多麼愛國,多麼忠義,殺進東交民巷,扶清滅洋,蝦咪攏不驚。慈禧老佛爺甚至向十一國宣戰!這才是愛國的表現。相反的,委曲求全想方設法與洋人交朋友,這就是典型的漢奸,例如那些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奸臣們。


甲午之戰,1894年,隔年簽訂馬關條約。當時李鴻章已經72歲了,大可以告老還鄉頤養天年。老不死的他居然承擔簽約重任,到日本割地賠款,國內罵聲隆隆,這頂漢奸賣國賊的大帽子非他不可戴了。要不是冒出個日本浪人打他一槍,李文忠公回國恐怕要一死以謝天下。


怎麼可以跟敵人交朋友?怎麼可以與敵人坐下來簽約?管你簽的是馬關條約還是服貿協定,通敵的就是王八蛋,路人皆可誅之!


秦檜、袁崇煥、李鴻章,這三人都是在「敵強我弱」,打下去死路一條的情勢下,試圖與對方維持和平,本來都是很正常的判斷,然而看在愚蠢群眾的眼中,這就是喪權辱國,矮化主權的行徑,「不是東西、丟人現眼、自貶身價」。甚麼是國家尊嚴?北朝鮮最有國家尊嚴,他誰都不鳥,坐井觀天,天大地大我最大,美國日本算老幾,在所謂「愛國者」的心目中,這才是正港的捍衛國家尊嚴。


最好在人家的閱兵大典上,高喊:「共匪最混蛋,以前我們抗戰的時候你們都在扯後腿,一分抗日九分作怪,現在只會歪曲史實!」這麼幹,回國你就成了夾道歡迎的大英雄,叫小賀的歹丸郎。


至於外交甚麼的,值個毛。


 


 


 


 


 

標籤:
瀏覽次數:277    人氣指數:1677    累積鼓勵:7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本票裁定將廢?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罐頭留言Q & A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