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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可~♪♪死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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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是英雄,但也別當混蛋
作者:
布可~♪♪死兔子
日期: 2008.07.07 天氣:
心情:
文章來自於 九把刀 網誌: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7138229
<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不是英雄,但也別當混蛋(上)
國二某一天,剛剛補習完回家的我,接到一通非常陌生的電話。
對方的聲音很低沉。
「柯景騰,你猜猜我是誰?」
「……你是誰?」
「你猜猜我是誰?」
「啊?你到底是誰?」
「你就猜猜看。」
「……我們在哪裡認識的?」
對方堅持要我猜,幹我一直沒頭緒,那聲音實在非常陌生,我完全沒印象。重點是對方是男生,我真的很不想跟男生玩猜猜我是誰這種一點也不色的遊戲,我的耐性流失得很快。
這種鳥蛋對話僵持了很久,我快度爛到要掛電話的時候,他才提示:「我就是在國小,被你們欺負得最慘的那個人。」
我嚇到了。
即使得到了「清楚的提示」,這低沉的聲音還是跟「那個人」完全搭不上啊。
「你是……高XX?」我狐疑。
「對。想起來了嗎?」他似乎有一點高興。
「你的聲音也變得太多了吧?」我有點,不安。
高XX是我國小五、六年級的同學,成績很爛,兩年來都跟另一個成績很爛的男生坐在講台旁邊的特別座,他的聲音很娘,身形舉止也有點娘娘的,但從國小畢業不過兩年,現在,高XX在電話裡的聲音完全就是摔角選手的感覺。
話說過去高XX經常打班上男生的小報告(打架、偷竊、作弊、上課講話、下課說台語),於是班上的男生也就很討厭他,用整天嘲笑他笨蛋、不跟他玩任何遊戲、絕對排擠他的方式去報復高XX。
可以想見惡性循環下,高XX就越熱衷跟老師打我們的小報告,而班上的男生也就越孤立高XX。
我百分之百確定,高XX沒有一個朋友。
------不過,高XX打電話給我做什麼啊?
「我想問你,你們當初為什麼要欺負我?」高XX終於切入重點。
「……有嗎?」我心虛地說。
「你敢說,你們沒有欺負我?」高XX提高了聲音。
「我們沒有打你吧。如果真的要欺負你,就直接打你了。」我直覺地閃躲。
「沒有嗎?沒有嗎!」
「至少沒圍毆過你吧?」
其實我記得,高XX跟我的好朋友打過架,原因忘了。
只記得我的好朋友落了下風,而平常看起來很娘的高XX打得很「淒厲」,彷彿沒有什麼好失去的,打完後明明是他贏了,他卻趴在位置上哭了。
但我非常確定,我們班上的打架,在我堅持「凡打架必單挑,不然就跟我打」的原則下,沒出現過任何一次圍毆。
儘管一身冷汗,才國二的我還是想抓住這一點,撇清「欺負」這兩個字。
「你們沒有一起打我,就等於沒有欺負我嗎?」高XX的聲音不容妥協。
「不算吧。畢竟是一對一。」我全身發熱。
「……」
「對了,你現在哪一間國中啊?」
「XX國中。」
「有在補習嗎?在哪個老師那邊補啊?」
話題被我強制拋到「正常」的區域。
補習或不補習,哪一科最好,我念的是美術班,數學你都怎麼念啊,壓力大嗎,老師好嗎,未來想念哪間高中……
我很努力地忽視我不斷從我身上湧出的汗水,在電話裡製造一些跟往事無關的東西。對話很普通,是每個國中生都可以輕易複製轉換的閒聊,高XX也不得不回應我的聊天,但過了十幾分鐘,我已經硬湊不出話題了。
而高XX又開始問,為什麼當初我們要欺負他,讓他每次回憶起來就很生氣。
坦白說,我也動氣了。
<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不是英雄,但也別當混蛋(中)
「高XX,你認真想一想,如果你不是那麼喜歡打小報告,大家會那麼討厭你嗎?」
「我打小報告,是因為你們討厭我。就算我打小報告,也是你們活該。」
「好,那我問你,我有欺負過你嗎?」
「……」
「我打過你嗎?」
「沒有。」
「我有罵過你嗎?」
「沒有的樣子。」
「我沒有打過你,也沒有叫別人打你,陳明義跟你打的時候我也沒有幫他,他最後打輸了我也沒有怎樣。」我氣急敗壞地反抗:「還有,我也沒罵過你,我也沒嘲笑過你,我只是跟大家一起不喜歡你,但是我什麼也沒做!」
高XX在電話那一頭,沉默了片刻。
我則持續全身火燙。
從小我就是一個很直接的人,喜歡跟不喜歡在第一時間就會表現出情緒。在國小五、六年級時我迷上了打架,遇到狀況就說:「那我們單挑吧。」就這麼靠著不斷打架,跟班上同樣血氣方剛的男生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一起幹了很多壞事(以後再說)。
但,我可以發誓,我絕對不來陰的------我打人一向對著臉打。
當時班上的男生在搞集體孤立高XX的時候,我雖然也不喜歡他,但我會看他可憐就走過去跟他說幾句話、借他錢買飲料、至少在他跟我講話的時候我也會客客氣氣地回話。我相信,我肯定是全班對高XX最友善的人。
為什麼?沒有別的理由,只因為我覺得被全世界排擠的感覺一定很難受,而我看著我的好朋友們這樣整天孤立他、嘲笑他、罵他,其實我也有很強的內疚感……我常常納悶,需要做到這樣子嗎?
久久,高XX終於開口。
「你什麼也沒做。對,但為什麼你什麼也沒做?」
「我……我又沒有欺負你。」我口乾舌燥。
「你眼睜睜看著他們欺負我,你什麼也沒做。」高XX冷冷地說。
沒有咆哮,甚至沒有提高一點點的音量。
但卻排山倒海地摧毀了我匆匆忙忙架築起來的心理防線。
我沒有說對不起。
接下來的十幾分鐘,我都在為過去的我辯護。
我說,你應該打電話給某某某抱怨吧,因為他常常罵你啊。
為什麼要打電話給我?
我說,你應該打電話去罵某某某吧,因為他常常恐嚇說要帶人打你啊。
為什麼要打電話給我?
我說,你應該打電話跟某某某對質吧,因為他常常嘲笑你啊。
為什麼要打電話給我?
最後怎麼結束的我已經沒有記憶。
依稀是我找了個家人要用電話、還是我要去洗澡了之類的理由,掛上了話筒。
<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 不是英雄,但也別當混蛋(下)
小孩子的嬉戲與玩笑,有時候真的非常殘忍。
高XX的案例,跟現在的校園霸凌事件新聞相比,情節算是很輕微,但當事人高XX所受到的創傷絕對很深很深。
有時候傷害一個人,用拳頭,直截了當,但傷口的回覆力很快。但用嘲笑,用言語,用冷漠,去孤立一個人的時候,那傷口肉眼不見卻終生難忘。
難忘到,國小畢業都兩年了,高XX在百思不解的屈辱與憤怒下,打了電話給當年唯一跟他可以稍微溝通的我,宣洩了他遲來的反抗。
也許在他的眼中,我才是最可惡的人。
我明明就覺得不該孤立他,明明也會看了心中不好受,卻因為孤立他的人是我的生死之交,於是我選擇了什麼都不做。
回想起來,我的木然真的很可怕。
如果我也是處心積慮孤立他的其中一份子,也許可以解釋成「當時的我還不夠成熟、還是個心眼壞、不懂得體貼他人的小孩。」這樣還比較簡單,我可以聲稱我已經悔過反省就結束了。
但問題是,我不是。
當時的我毫無疑問已認為高XX被大家這樣對待,是不對的。
但我沒有挺身而出,我沒有告訴我那些好朋友,說:「喂,不要這樣。」
我不是怕我自己做了這個動作,就反而被排擠。我們的友情沒那麼薄弱。
我不是怕我自己做了這個動作,就被嘲笑「假惺惺」。我確定只要我挺身指正了,面紅耳赤、耳根發燙的人一定不是我。
我在怕什麼呢?
我什麼也沒有怕,我只是可怕的無動於衷。
我可怕且自私地認為,只要我沒有加入欺負他的行列,我就不需要良心不安,我就可以跟「欺負」這兩個字劃清界線。我就跟所有的骯髒事無關。
幹,其實我也是個爛人!
掛上電話的我很迷惘,於是一個一個打電話給以前的死黨,確定了一件事。
------他們沒有一個人,接到高XX的電話。
真的只有我。
高XX沒有打電話給他們,卻打給我。
為什麼?
答案我從來不知道。
後來我一直在想,他打了電話給我,是不是想自殺?
是不是自殺前的最後反擊?
答案我也不知道,也沒在報紙上聽聞過這樣的事件。
我沒有勇氣去確認。
後來,我在寫小說「狼嚎」後序的時候,寫下了這麼一段:
我認為,真正的英雄,從來不是從眾的。
英雄具有強烈的<對抗>氣質,是顛覆的,是具有驚人破壞性的,在大家都贊成的時候能勇敢抗議,在所有人搖頭的時候他義正嚴詞捍衛想法的那種人,必要的時候,英雄還要能撕裂自己與眾人間的情感,捍衛<自己信守的價值>。
(中間略)
這並不是說,反抗眾人的必能稱英雄,也不是說,英雄心中的對才是對,眾人長年死守的東西就是迂腐。我們每個人分辨對與不對的標準,一定不會完全跟眾人一樣 ,能相信自己到願意挺身而出、實踐理念的那人,才具有英雄特質的起點。
所以英雄其實是很危險的,他挑戰著集體的價值,悍衛著的,是自己。
寫著寫著,我想起了那段醜陋的往事。再度滿身焦躁的大汗。
------真正的英雄,從來就不是從眾的。
我不是英雄,遠遠的不是。
曾經我對不正義的錯誤對待置身事外,我沒有指正我的好朋友,我沒有捍衛我的價值。我沒有保護一個我不喜歡、但實際上卻很可憐的人。
這篇網誌,是寫給以前的我自己,以及現在正維持可怕木然的人。
這次我想說的,很簡單。
但做起來就一點也不簡單。
每件事都有他的代價,挺身而出,也有它的代價。
但起碼你不會失去重要的東西。
如果你正是被欺負被排擠被孤立的人,我無法保證有一天你會得到該屬於你的正義,因為我也等不到我的。光是你維持一動不動的樣子,就會繼續受到壓迫,且一定越來越過份。一旦你開始採取掙扎的姿態,下場也可能更慘。
但不反抗,不行。
沒試過反抗,不行。
被人渣欺負不是你的錯,但你得嘗試各種管道,嘗試向老師認真申訴,嘗試跟爸媽說,嘗試跟學校說,嘗試別用無可奈何的笑臉回應那些欺負你的人,嘗試到派出所報案,嘗試將你的立場翻轉過來。
你得嘗試對得起未來的自己。
加油,也對不起。
其實校園暴力很的很可怕 不管在哪個國家 哪個學校 我想應該都有
之前去馬來西亞的阿嬤家 當時看電視 居然大部分的廣告 都是在說校園暴力
而且真的都很過分!!
其實從小到大 我所身處的班級 也幾乎都存在著 刀大文章中的 高xx
其實我看著同學被欺負 我覺得很可憐 但也無可奈何..
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做...從以前到現在都想 不關我的事 我沒欺負他就好了
或許是我怕 我說出來 也會被排擠吧?? 我不知道
其實眼神.話語 的傷害 遠比拳頭 來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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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07-08 00:42
她, 33歲,台北市,流通/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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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
[2008-07-08 02:00]:
嗯~
正維持著木然的人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