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很痛苦。我決定在平安夜發給你第三十封簡訊後,我就要忘記你,轉身離開。再也不想你,不再為你笑、為你悶、為你哭。 我清楚的知道,你永遠也不會愛上我。而我,不想再等待你。我想回復平靜的生活,暫時忘記愛。愛這種東西,可以很甜蜜,也可以很痛苦。有時我在想,我寧可忘了愛。為什麼要愛?因為一時的愚蠢? 我真的不知道。也許真的是走火入魔吧!所以一直無法停止對你的迷戀。我不能再沉淪在這片泥淖了...我不要我的心迷失在這個地方,我要帶著我的心,重新過生活。 我一直這樣對自己說。要忘記你,要不愛你我真的辦得到嗎?真的是一件困難的事啊!
說ㄉ沒錯呀= =
謝謝^^
談何容易?
是啊~除非我得失憶症。不然怎麼可能說忘就忘?
也許我忘不了吧!
我一直都很在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