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ξGrupp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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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約會跟同居
作者:
ξGruppyξ
日期: 2010.08.04 天氣:
心情:
我想男女朋友一定都會希望跟心愛的人膩在一起,
而且最好天荒地老、海枯石爛的【這應該是女生常有的幻想】,
在下突發其想,給了這約會與同居的劃分界線
各位如果看了有意見,不吝指教嘿!
簡單區別,以一週為計算週期
如果在一個禮拜裡,妳們同處時間比獨處時間多的話
那我會認為妳們是已經處於『同居』階段!
如果相反,便還是停留在『約會』階段囉!
【兩個人在一起睡覺不算哈!因為是各自睡各自的】
其實同居並不是要真的兩個人住在一起才算同居
而是以和對方直接互動的時間多寡而訂
有些男女友甚至是夫妻,雖住同一個屋簷下
但每天說不到幾句話,相擁相吻不到幾次,那跟一般約會有何兩樣?
希望各位天下有情人,都能儘量做到和妳心愛的人
外在身體能住在一起,心靈也能住在同一個屋簷下唷!
最後在此我要做一個小小呼籲.....
『親愛的!我們已經好久沒有同居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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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00:51
她, 99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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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00:27
她, 99歲,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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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04 00:22
她, 43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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