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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48
夜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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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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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喜歡≠愛
作者:
夜小凡
日期: 2010.09.06 天氣:
心情:
深深的喜歡是愛,淺淺的愛是喜歡。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傳的一句話
卻讓人混淆了愛與喜歡的界線
愛,不等於喜歡。
喜歡,是可以分割的。他能分給很多人。
而愛呢?
那是無法切割的絕對專屬,是唯一。
我愛過,
我讓他盤據了自己的心,十年。
最後,我花了三年,讓自己遺忘。
當我遺忘的可以,
命運給了我一個難題:
同時認識且喜歡上兩個人。
是喜歡,但不到愛的程度。
然後,我傷了他們。
現在,難過與自責都沒有用。
因為事實已經造成了。
我希望的只有,
你們要比我幸福!
最近發生很多事情,所以有所想法。
以上僅是敝人淺見與個人剖析,如有不同意見,敬請不吝指教。
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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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9-08 19:13
他, 46歲,高雄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9-06 21:58
她, 32歲,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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