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253072
 明光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03/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3/14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8/03/13的日記
作者: 明光 日期: 2008.03.13  天氣:  心情:
1.夫亡失蹤:夫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遺棄受虐:因夫惡意遺棄或受夫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 家暴:家庭暴力受害者。 4.未婚懷孕: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 扶養子女: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非婚生子女或因離婚、喪偶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夫服刑:夫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 重大變故: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8. 性產業轉業:在本市從事色情行業擬轉業者。(已停止從事情行業,並配合後續轉共木輔導計劃者) 9.人口販運—人口販運被害人,經各單位調查確定者。 10. 被性騷擾者:性騷擾事件被害人,經各單位調查確定者。 待續


標籤:
瀏覽次數:10    人氣指數:10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8/03/12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03/14的日記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