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燉爛的肥豬肉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台灣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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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服貿抗爭?
作者: judy 日期: 2014.03.28  天氣:  心情:
相關台陸兩岸服貿簽訂引發學子抗爭事件:

究其根源即是"台灣於2002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的會員"
其中會員須遵守WTO條文之規範
現階段的兩岸服貿協議只是在緩衝
WTO「服務貿易總協定」之規範
也就是兩岸隱藏不定的敵對與相互箝制~

這麼簡單的道理竟需要這些學子抗爭多日還無法解決?

此事件讓我落淚的不是抗爭的流血事件
是無能政府的無知與霸道
Judy認為其條文皆須依據WTO規範
政府該做的事是在簽訂條文前規範
1.外資聘雇百分比(本國人與外國人)
2.擬訂公司各階層最低薪資給付規範
3.外資投資每年盈餘的回饋
4.外資投資年限與不當經營的懲處
~~~~~~~~~~~~~~~~~~~~~~~~~~~~~~~~~~~~~~~~~~~~~~~~~~~~
以下請先理解我們加入WTO的真諦~~~
PS一:加入WTO對我國之效益
(一)享受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
(二)參與制訂國際經貿規範。
(三)透過爭端解決機制,解決經貿糾紛。
(四)促進產業升級,改善企業體質。
(五)增進消費者福祉,提升生活品質。
(六)擴大國際活動空間,提升國家地位。
PS二:
(一)GATS對服務業貿易訂有四個原則:
 1.最惠國待遇原則:各會員有關服務貿易之市場開放措施,應立即且無條件對其他會員之服務或服務業者
          提供相同的待遇。
 2.透明化原則:各會員各項與GATS規範相關措施,必須公開化。
 3.國民待遇原則:各會員承諾表所列行業,除了表上所列的限制外,就有關影響服務供給之所有措施,給
         予其他會員服務業者之待遇,不得低於其給予本國相同服務業者之待遇。
 4.漸近自由化原則:GATS並未要求每個會員相同程度之開放服務業市場。但明定將定期檢討各會員服務
          業開放的程度,以確保服務業貿易朝自由化的發展。 WTO已根據GATS規定,2000年
          2月已開始進行服務業全面性多邊回合談判。

(二)服務業承諾表
 1.「服務業承諾表」是用具體表現服務業市場開放之內容。GATS規定各會員須依據WTO秘書處就服務業
  所做分類,分別提出承諾之行業,按四種服務貿易模式分別填列市場進入及國民待遇之限制。
 2.GATS將服務貿易方式分為四種型態:
 (1)跨國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自一會員境內向其他會員境內消費者提供服務。
 (2)國外消費:服務提供者在一會員境內對進入其境內之其他會員消費者提供服務。
 (3)商業據點呈現:一會員之服務業者在其他會員境內以設立商業據點方式提供服務。
 (4)自然人呈現:一會員之服務業者在其他會員境內以自然人(個人)身份提供服務。

(三)對服務業之承諾
 1.水平承諾:
 (1)證券投資方面
  (Ⅰ)外國投資人(包括專業投資機構、一般法人及自然人)可投資我國上市公司股票,但個別及全
     體外國投資人持有單一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皆不得超過五十%。
  (Ⅱ)2000年年底前取消外人投資股市之比例限制。(已於2000年11月20日提前實施)
 (2)人員進出及停留方面
  (Ⅰ)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可進入及停留三年,並可申請展延,每次一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Ⅱ)商業訪客停留期間由六十天延長為九十天。
  (Ⅲ)國內無營業處所之外國企業,其受僱者得為履行合約來台,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九十天或契約所
     訂期間。
 (3)土地暨其權利取得方面
     允許外國人在互惠原則下,得為辦公室、住家、工廠及外僑學校等之用途,購置或租用土地。
 2.特定行業承諾:
行業開放狀況

商業法律 .允許取得一定資格之外國人,設立事務所提供服務。
2.准許取得外國法事務律師資格者,設立事務所提供國際
 法和其母國法之服務。
會計、審計及簿記 除會計簽證業務外,開放跨國提供服務和國外消費。
租稅 除所得稅簽證業務,其他均開放。
建築 除建築簽證業務,其他均開放。
技師 除技師簽證業務,其他均開放。
獸醫 允許取得一定資格者執行獸醫師業務
人力仲介、廣告、攝影、不動產仲介等開放外人投資。

行業開放狀況

視訊郵遞 開放一端在國內陸地的快遞服務業,郵局寄送者除外。
基本電信 在境內提供服務者,須為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並受電信法之規範。
加值類電信 開放投資電子文件存送等業務。
視聽服務 1.取消單一外國電影片進口拷貝數和放映場所數限制。
2.開放外國製節目在國內電視台和電台播放,但受自製率限制。
營造開放外人投資經營。
行銷1.開放外人投資經紀及經銷服務。
2.開放外人投資批發及零售服務;武器和軍事用品除外。
環境開放外人投資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和防制噪音等。

行業開放狀況
教育1.開放以高中、高職及其以上之學生為對象之海外留學仲介。
2.開放外國教育機構以跨國提供服務方式(即遠距教學)。
3.開放外人設立高中、高職及其以上之學校與教學機構。

金融保險 .開放跨國提供海運船舶及航空機體之保險、個人純壽險之國
 外消費 。
2.開放外人投資經營壽險、非壽險業務等。
銀行開放國外消費等。
證券期貨開放外人為自己或客戶從事衍生性商品及可轉讓證券交易,但不能跨國提供服務。
健康與社會
1.開放國人在國外接受醫療服務,人體醫療之「跨國提供服務」。
2.開放醫療設備出租或租賃(未附操作員)業務。

(四)對服務業整體的影響
 1.人員移動方面-跨國公司內部調動人員對於公司業務成長,會有正 面的效益,可擴增社會就業機會;但
  對國內同等級就業人口,則產生高度競爭壓力,並出現排擠及替代效果。
 2.金融市場方面-為了配合申請入會,我國金融市場各項金融措施已符合WTO 和GATS的規範,本國和外
  國銀行在台分行皆在同一個立足點競爭,入會後對銀行業衝擊有限。至於證券投資股市限制放寬後,
  國際資金移動較為頻繁,對金融市場穩定產生波動。
 3.服務業的就業市場-由於大部份服務業需於當地設立商業據點,市場開放後不致於有產業就業的外移效
  果,對就業市場影響有限。
 4.消費者方面-開放服務業市場,經由市場競爭程度的提高,增加服務的品質、價格和選擇範圍,將有利
  於消費者。
 5.土地利用方面-我國承諾允許外人取得為營業及居住所需土地與房舍,且有互惠要求限制。針對以土地
  、房舍做為投資或投機炒作,並不在承諾範圍之內。因此對國內土地的利用,不致於產生負面的影響
 6.個別服務行業-對原開放程度較低的行業,入會後會產生較大的競爭壓力。根據各主管機關評估結果,
  此類行業包括:法律服務業、營造服務業、保險服務業、教育服務業以及海運附屬服務業等。
 7.整體經濟方面-開放服務業市場,對國內經營者會產生競爭壓力,甚至經營權因而被外人取代,但並不
  致發生國內產業萎縮、就業機會、產值及所得減少的現象;反而可因外來投資而引進先進技術,提升
  服務品質,降低服務價格,有助於加速產業與整體經濟成長,提升國內產業國際競爭力。

(五)入會後服務業部門之商機
 1.開放市場可吸引跨國的金融、證券、保險和運輸等業者來台設立分公司或營運中心,以利我國推動全球
  運籌中心。
 2.開放服務業市場,可引進國外先進服務業管理與技術,有利業者掌握國際間服務提供之趨勢。
 3.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後,國內業者可爭取國外政府採購市場之商機。

(六)服務業部門之因應措施
 1.白領人員就業市場
  修正並放寬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建構完整就業安全網路;強化人力資本投資,結合教育、
  職業訓練與就業機制,提升人力品質。
 2.金融市場
 (1)對短期外資採取措施:個別外資投資機構投資國內有每年20億元之限制;對公司、行號及個人、團
     體分別設有每年 5000萬美元及500萬美元之結匯限額;建立外資進出監視制度,以防外資進出異常。
 (2)在金融方面:加強金融監理,推動金融革新。
 3.個別行業
  修訂相關管理法規,健全規範;落實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增加事業經營效率;推動電子化和強化經
  營體質,提升業者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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