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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男人就該送女人禮物?
作者: 夜逃 日期: 2016.01.10  天氣:  心情:
從認識、到交往;從結婚、到今日,印象中,我送給老婆最貴重的禮物,是一條飾有玫瑰花墜子的金項鍊!

後來,那條項鍊在醫院意外弄丟了,至今,我也沒再補買一條給老婆!

聽年輕人在說,什麼每逢特殊節日,就一定要買禮物送給女朋友(請看清楚,是女朋友,不是老婆哦)!

身邊常看到有女性朋友,收到來自男友所贈,價值不斐的禮物!

說實在的,我很難體會,這究竟是什麼現象?

無功不受祿,應該是接受饋贈與否的首要判斷原則;但若身分是女友,我同意,可以將收禮與否的條件予以放寬;只是,所收受禮物的價格,建議,還是應該慎重斟酌一番!

我已經出社會多年,雖談不上富裕,但勉強還稱得上小康,且,我的個性,也不屬於小氣之輩,但,如果讓我在現在把妹送禮,而且是送一顆好幾萬的金蘋果給女朋友,我的答案是,女人,妳,想都別想!

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認為,感情,應該,不是只能借由持續贈送禮物,來維持,或,證明什麼,而已!

或許,男生若收入頗豐,金蘋果於他,就像一隻數百元的絨毛娃娃般,不值一提,那又另當別論!

只是,女人除了收禮,難道,都不需回禮?若都不回,這算怎麼一回事?若回,難道也回一顆金蘋果?

還是說,老娘人都給你睡了,還回個屁啊?

若女性抱持此種想法,就太不男女平等、太封建了、太落伍了!

睡覺一事,平心而論,男女雙方,皆是,有得有失,誰也不虧欠誰!

若拿這檔事做為抵消禮尚往來的藉口,則這還算哪門子純純的愛?

而且,萬一,哪天,感情突然生變,這些受贈的禮物,是還?還是,不還?

難道,還得鬧上法院,讓法官大人來仲裁?

婚前,送妳蘋果一支,不如,婚後,交給妳,提款卡、存摺與印章一組!(當然,還得提的出錢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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