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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愛人做過的瘋狂行為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刺激思考。想。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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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此篇為水水們專屬
作者: clare Ho 日期: 2010.10.18  天氣:  心情:

我並不特別喜歡回來這裡。

我記得第一次來的時間是2003年。

去年六月,我在這裡帶走一個女朋友。

今年。
現在。
我又得再一次綁走一個。

我給自己三個月的時間。
未來未知的妳...我不期待妳在這裡,但我會放在心上!


我很敢講,我也很直接,這與之前的我不同。

妳喜歡一個虛偽做作的男人在妳已經愛上他的時候看見他見不得人的真面目嗎?
85%的女朋友們一定不希望這樣。
所以我200%坦誠老實。

其實我應該還算喜歡這個地方,這裡我可以揭開自己的醜陋、我可以直來直往。
看清、認清自己是好事。我也不用包裝自己!多自在?
還有我也必須承認一件事,我既然是要交女朋友,那麼我的好友都是女生這不用懷疑!
我也交男生朋友。前提是你不能是同性戀並對我有企圖的。
正常的男生朋友我也交。但我主動積極的是尋找我未來的伴。

在前天星期六晚上,睽違很久的夜唱。
在美樂地,晚上十一點半。
到六點半散場前。我沒喝醉但我茫了。包廂有四對情侶。
我忽然警示到,我喝茫的時候我的頭沒有肩膀可以依靠。....
於是我靠上別人的情人.....
雖然短暫,雖然是別人的,雖然她借我靠了
但是....我需要的是一個真實的女朋友。

有名份、有互動的相處,而不是短暫的瞬間滿足

有時候我們得承認,唱歌喝酒吃飯逛街這些休閒娛樂也是很正面的!

我能想像那種幸福,我不是個酒鬼...
但我茫的時候我真的也需要妳的肩膀讓我安心的靠上去。
所以我不希望未來未知的妳討厭上KTV,更不要討厭我喝酒
因為我會為了妳放棄這兩種抒壓方式

談談我的財產吧!話說有幾個億萬...這都是騙人的。
我只有兩台摩托車!OK!
沒錯...我快30歲了。
所以基本上並沒啥好談的;我是個肯做的人,一個月三四萬塊的薪水發不了財我也認了。
妳應該也認為雙薪是個很好的致富之道對吧?我希望妳是這樣想的。

我胖了點,我也能瘦的!前提要看妳是怎樣的人吧?
有女人就特別喜歡胖的,或許我也在等著被相中...哈哈

我不算高,我沒有180。這一點我真的沒輒好嗎?
除非加裝義肢,不然我就是這樣的高度。其實沒什麼好嫌不是嗎...?
如果妳只有152,妳就會認為我高了!
長的高只是在老時讓骨頭縮小的值增加對吧?

我的工作沒什麼卑賤的!在南科某家科技廠當警勤保全主管。
起碼我沒偷搶拐騙,我不認為我沒專業沒能力
帶人和維安,也不是一般人家做的起的。
是不是?我起碼比起不務正業的人偉大許多!

說說家人,就是一整個簡單可以形容。
非常單純的我只有一個媽媽和一個義父。
我們相處的很不賴!他們都對我很好。
活像獨生子的生活。
我又洩露一個秘密了,我是獨生子。

我並沒有傳宗接代的包袱,妳不想生小孩,我和家人都可以接受的!
可是我不能接受妳排斥性愛。
根據醫學研究報告指出,性愛有助心理情緒往正面發展。
當然,我指的是正常發生的性行為。
還有,性行為對身體的新陳代謝也有相當的作用。
簡單來說,性行為是正常的身心者該有的慾望。
我是正常人,妳認為我該不該有正常的性行為?

同時,我也必須讓妳了解。
我並不是單一用下半身思考的男人!
我必須強調,我是兩方面都能思考!
該愛的時候愛,它絕對配合,因為它有行為模式。
不該愛的時候,就換我思考,我可以控制它!

我不是一個凱子。但我很大氣很大方
我重視一個看不見的東西,那叫做尊重的感覺!
吃喝玩樂我買單OK!但我希望妳不是單純的想靠我這短期飯票來支撐妳的生活。
可以的話,我對金錢觀念是以家庭的開支方向做為基本。
簡單講就是一起使用。
我的是妳的,妳的是我的,我們是彼此的。

男女朋友交往不只是多一個伴。
我們都該知道,我們參與了另一半的人生。

單身的路選擇不多,但很自由!
兩個人一起走,我們得偏離單身的道路。
我們必須接受、包容對方的好和不好。
不適用兩個人的相處習慣、思想,我們應該一起去改善!

對於感情我一向很專情,因為我不是喜新厭舊的人,不會劈腿。
我懂感情的邏輯、因果。
但我對於我這幾年下來的觀察
我發現,越懂感情的人卻越交不到女朋友。

我很順利的協助我三個國中同學交到女朋友,但我卻一直沒有固定的交往對象。
我不解。

像前一任,不是我們人的問題,而是由於環境的改變,我們必須相隔兩地。
忍痛放手了。起碼不算是個悲劇!

和我交往、談戀愛,絕不會是痛苦的事情。
我可以接受妳黏我,也可以給妳最大的自由空間。
我只要求彼此的信任。還有彼此的尊重!

大致上就是這樣了。講太多後續就沒什麼好聊的了。

關於未來未知的妳,我必須看起來會舒服、會心花怒放的女生。
不用是個正妹,皮膚也不用好到像粉牆
妳高也好矮也罷,都不是我和妳交往的重點。

妳怎麼對待自己?那就怎麼對待我!
我相信女生都是愛自己的。那就是請妳也像愛自己般愛我吧。
我的要求就是這般簡單。


閱覽這篇文章的朋友們。請您們幫我把這篇日記,散播出去。
我,真的想交一個女朋友。謝謝您們。
搜尋裡找鴻少爺,就可以找到這篇日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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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18 20:34
她, 78歲,台中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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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18 20:14
他, 41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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