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歡一個人是不是應該要明白的讓他知道,或者是站在遠處觀望? 如果感覺被喜歡,那麼是否要問對方呢? 還是應該繼續裝傻,免得被當成自作多情。 而且若還無法敝開心門的接受任何人之前, 最好還是保持適當的友誼就好,那會不會又是另一個錯過呢? 如果愛在曖昧不明的時候最美,那什麼時候清淅才會得到幸福? 一連串的問自己,一堆解不開的問號! 所以還是把工作和課業先顧好,愛情.......就暫緩吧! 今天從她的部落格知道她要和交往一年多的男朋友結婚了, 我十分的驚訝!我男朋友背著我也和她交往一年多... 那是不是意味著,我男朋友也是她的劈腿對象... 天啊!現在的人是怎麼了,劈腿是很正常的事嗎? 我是不是要替我男朋友感到悲哀, 他需要為了他所做錯的事付出那麼大的代價, 而他知道他只是別人的第三者嗎? 我沒有告訴他這件事,也不會告訴他, 是怕他知道了會難過,另一方面是我會比他更難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