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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幸福是奢侈品~不見得我負擔得起
作者: ^0^我的愛情你在對面 日期: 2010.10.20  天氣:  心情:

 
妳沒有想過 ,30歲了以後 ,還會是一個人。

很年輕的時候,妳不知道談戀愛很困難。

妳遇到了一個人,妳喜歡他、他覺得妳很可愛。

他不會開口問妳要不要當他女朋友,只是有一天一起走在路上,

他拉起妳的手。妳們就在一起了。

妳們很快就認識彼此的朋友。
大家把妳們當成一副耳環,

他在的時候妳就會在。妳們會存錢去旅行,
住最便宜的旅館,一路上大驚小怪。


妳們以為會在一起很久,無法想像有一天分開。

每一次的吵架,都以為世界不會再運轉。
可是,那時候妳真的還太小。不知道相愛是一種福氣。

以為一個人對妳好,就跟日昇月落一樣理所當然。
妳們得不到想要的,就分手了。


然後,妳談了一場又一場的戀愛。就像換季一樣自然。

有時候他愛妳比較多,有時候妳愛的太過頭。

朋友們看得膽戰心驚,只有妳自己處變不驚。

這些人是讓妳傷心,但是妳沒有痛苦過。

妳了不起掉了幾次眼淚,毫髮無傷。
再愛的時候還是良心完整。



一直到,妳遇到了一個人。妳一直在找的那個人。
他和那些追妳的男生不一樣:不會總是約妳去高級餐廳,

而是要妳一起吃早餐。吃完飯後不去喝酒,
只是一邊說話一邊走,看萬家燈火。


他告訴妳去過的國家,將來會帶妳去的地方。

指著一個很高的房子,說以後一起過生活。

妳沿著他的手臂到手掌,看到了回家的方向。

於是,妳開始收斂自己,不要再任性。

第一次有了定下來的念頭,第一次覺得和朋友在一起喝酒,

比不過和他無所事事消磨的週末。


只是,愛情不是努力就可以。他留下了妳。
然後妳才知道了,原來,傷心是有層次的。

原來,傷心不是像發燒一樣,流汗一個晚上就會沒事。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痛苦。靈魂都知道。

分手的那幾天,妳還能微笑以對。如常的作息,

不要凸顯對方的重要性。過了一個月,妳人前人後都丟臉。

失眠到凌晨,痛哭失聲之後醒來,捧不住滿臉的眼淚。

妳以前總是第一個站起來舉杯,現在走不進人多的場合。

妳沒有自信,怕別人瞧不起妳。

妳喝了一整個海洋的酒,和妳的眼淚一樣多。

不再運動打扮,把自己活的很醜。

朋友們都看在眼裡,他們擔心,一直陪妳。

有一天,妳站在鏡子前面,
覺得分手的這一年,好像老了十歲。

妳決定收拾自己,再度光鮮亮麗。

開始又有人約妳,開始答應和別人出去。
妳終於又笑了起來、活了過來。


妳以為自己還像從前一樣,
加上一個人減了一個人,就能歸零。

一直到要發展進一步的關係,妳才發現變化。

妳不知道接吻了做愛了算不算在一起。
妳不知道一天該打多少通電話。

妳不知道找不到對方的時候該不該發簡訊。

妳不知道要過多久才能帶他來見朋友。

妳不知道該不該讓他知道妳最討厭有姿態,

但是愛情為什麼就是要高來高去。

他沒有每天打電話給妳,妳開始想放棄。

妳加班到半夜,不期望他來接妳下班。

妳不想等待,於是回家就把手機當成鑰匙一樣,放著以後不管。

妳羨慕別人談戀愛,但是不貿然跟進。

因為妳把幸福當成奢侈品,別人很幸運,不代表妳負擔得起。

原來是,傷痕就像曬痕一樣。過了幾個冬天都還是在。

只是妳沒有把自己掀開來看。要一直到又曝曬。

只是有的時候,妳在慶幸現在學會了提早抽身,

怎麼一個人也開心的時候。會開始想念過去:

那時候妳理直氣壯,為了應該有的對待據理力爭。

那時候妳不會害怕有人突然要離開。

妳像是溺水過的人,好不容易上岸了,不願意再載浮載沈。

只是有的時候,妳也會想,愛情可能也是溫水游泳池,
不一定會失溫。妳要說服自己往下跳,才能知道深度,

才能發現原來已經學會了怎麼在愛情裡面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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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紅色字為本人喜歡!
 無言以對--蔡依林

本週話題:你曾為愛人做過的瘋狂行為? 
                     沒有呢?! 本人實在太過理智!
                     割挽?! <<拜託! 在演連續劇喔~
                     且我怕痛! 要割請對方有多遠閃多遠去慢慢割
                     還可以一邊割一邊唱割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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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4 23:23
他, 47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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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0-24 23:08
他, 47歲,新北市,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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