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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的濫話
作者: emily 日期: 2007.01.22  天氣:  心情:

有時候不得不佩服鬧分手的人意氣用事的濫話﹐這些濫話有時悅耳動聽﹐有些似乎是很好的理由﹐殺傷力不大﹐不過認真分析﹐這些都是濫話﹐濫理由。


 


大概如下﹕


 


1) 分手後依然是朋友


 


說這話的人﹐似乎要給自己留個情面﹐給對方留個余地﹐退而其次把情人的角色換成朋友。分手的傷害已經造成﹐日後見面難免有一道藩離﹐再見亦是朋友有多少人會這麼瀟灑坦然﹖


 


 


2) 我不適合你﹐你會找到更好的


 


此話把責任推給自己﹐其實是對方不適合自己。這句話應該說成﹕ “ 你不是我想象般的美好﹐我應該適合更優的人﹗ ” 婉轉的話在分手時不應該說﹐只有當頭棒喝才會喚醒對方的覺悟。要不然對方還一直以為他這麼完美﹐為何她還要離他而去。這是其一。


 


還有說這話的人﹐其實已經找到新歡﹐為了掩飾自己的錯﹐就搬出這樣動聽的理由。都是我不好﹐辜負了你﹔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最終的目的就是要你放過他﹐不要糾纏不清了。


 


 


 


 


 


 


 


3) 我們從來都還沒有開始﹐分手從何說起﹖


 


天啊﹐已經牽手接吻甚至上床﹐過後就啪啪屁股說我們其實不是男女朋友。如果是一夜情就無話可說﹐不過都已經是 “ 公認 ” 的情侶﹐還找出如此的濫話﹗


 


這話非常傷人﹐因為從一開始你就註定被欺騙﹐甚至是掉進愛情騙子的圈套。以前走過的日子﹑風風雨雨和喜怒哀樂都是你一廂情願的看法﹐人家可沒有那麼認真。時機一到﹐拋棄你﹐他就去找另外一個受害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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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01-22 19:17
他, 41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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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2 15:01
她, 37歲,新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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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2 12:48
他, 45歲,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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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01-22 09:37
他, 47歲,彰化縣,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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