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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錯在哪
作者: 小雯子不織布工坊 日期: 2009.04.14  天氣:  心情:
唉~

今天一大早就被我兒子氣到不行

昨晚回到家後

在八點多時他才告訴我明天要帶糕餅二個去學校

哇咧~

那麼晚才告訴我叫我去哪找呀~

只好想說隔天早上送他們去學校時再去買好了

誰知~

今早就為了找所謂的糕餅找了好多家便利商店

結果咧~得到一句“抱歉,我們這沒有賣“

後來眼看寶貝他們上課來不及了

就跟弟弟說我先送你們去學校

等會媽咪去市場買再送去學校給你哦~

後來人家真的都找不到就買了羊糕二塊給他

(想說羊糕也有一個糕字,這樣子行了吧)

心想要快去送去,不然我上班時間已超過了

當我打開他們教室門時就聽見同學們對我說:

「軒宇媽媽,軒宇剛剛一直到處吐口水」

哇咧~當我聽見後火氣也跟著上來了

我氣的是~

我剛剛冒著雨騎著車急急忙忙幫你找你的要東西,

結果你吶!在這裡大玩吐口水這種沒禮貌又沒衛生的事

那我幹嘛幫你呀~氣死人了

問弟弟他自已也承認真有此事

我氣到叫他在外頭吐100次

結果他說不要,一直狂哭

我也跟他說:

誰告訴你可以這樣子對別人吐口水的,

而且我也沒有這樣子在你面前做過呀~

他就只會哭也不回答,但我卻氣到不行

後來請同學拿老師的愛心小手拍給我

而我也打了他小手四下

外加警告他回家他就完蛋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EQ不好還是怎樣

我總覺的對別人吐口水這種行為真的很要不得吶!

我真的有時候拿他沒有辦法

真不知該怎麼辦

若他這樣子的行為其實在他爸的媽媽眼中的讀解是:

哎呀~他還小呀!不懂啦~

但是我真的不行這樣子容忍呀~




星期五其實小雯子有發生一件事情

讓小雯子真的大大的口氣不好

我目前工作的地方算是公家單位

而馬總統也說要給大家有工作機會

這真的很好、很美的好意

而基隆某局長也承接這種事情

幫所有他自已單位下硬是擠出數個看似不需要的職缺

但這些當任職務裡的人卻不把這得來不易的工作

視為寶貝認真的做下去

據我所知

一個是患有腎臟疾病的患者(需每天去醫院洗腎)

一個是本身都有領遊民餐又愛喝酒的人(更別說身上會不會有異味)

老實說第一位他是有病在身真的很值人同情

但一直請假卻有錢領這樣子人民納稅的錢會不會也太好賺了

而第二位真的讓小雯子生氣的主角了

話說上星期五(4/10)

他們都固定要到某地方簽到(時間各是早上十點跟下午三點)

然而看似簡單的簽到,根本就沒什麼有困難的

卻因第二位愛喝酒的先生給........

記得他不止一次滿身酒味走路不穩的來到簽到處簽到了

有時候會因醉了愛找人亂哈啦大聲的說起話來

但說真的小雯子真的連站在他旁邊都不願意

(因那酒的味到真的很噁、很臭)

那天也是一樣

一進門來簽到時,就直問我某主任吶~

當我正要說不知道時,某主任剛好走進來

(心想:呼~好加在,不然又要我一個人面對酒鬼了)

後來他就跟某主任亂說一堆不是重點的話就閃人了

但當他離開辦公室時,唯一沒帶走的是空氣中那股噁心的高梁酒的酒味

小雯子說:你不覺的這樣子很危險嗎?

某主任回:有什麼危險的。

小雯子說:他醉成這樣子,又來這簽到,有時候你們都不在,那我該怎辦?

某主任回:那你不大叫哦!

小雯子說:大叫!就有用嗎?你覺的我們這辦公室前都有人常經過嗎?

(我這辦公室明明就是超級少人會經過的)

某主任回:怎麼沒有人會經過,叫就會有人呀!像現在隔壁就有人。

小雯子說:現在隔壁有人是剛好他們在上課吶!

某主任回:那就有人呀!

小雯子說:不然要我現在試嗎?試看看我大叫要多久才有人來?有幾個人來?

某主任回:好呀!你叫呀!

當時發生這種事情時是那酒鬼要早上十點簽到時候發生的

而我們在爭論時在早上11點多時

本來小雯子下午就請假要去唱K,心情就給它超好的

誰知發生這種事情

本意想說12點多再去接寶貝們下課後再去跟我小妹會合唱K去

結果咧~

就是發生這種事,讓我無法再擔在那多一秒,便提早走人了。

事後星期一(4/13)來上班時

我就上某單位的局長信箱投訴

這樣子的舉動某主任也知道

但我這樣子做卻讓某主任很不悅

而同事說我這樣子做會讓他難做

但人家也不想要這樣子呀~

只是當時我真的覺的「人都是自私的」

更何況投訴了又沒有什麼用

上頭的主管來求證時也說

這是他個人行為只要他們有打卡(指的是早八點晚五點)就行了

不然喝酒的事情也要據實以報呀!

而要據實難道要他們去給酒鬼做酒測嗎?

這樣子又讓我們很麻煩吶!

還要寫報告什麼的

~唉~

官呀~

人民的官呀~

.....無言.....

反正小雯子不想管了

下次那酒鬼再來就別問我話或找我說話

因為我不想鳥他了

一定很多人跟小雯子的想法差不多吧!

就是不要讓這酒鬼再做下去吧!

但他們說酒鬼有簽工作合約

除非沒有什麼重大事故的話

就不行叫酒鬼走路

所以唷

工作合約在我的想法裡變成變向的不死金牌了

而現在某主任變得更毛了

不說任何一句話跟以前差很多

就像是在躲我似的

算了

小雯子還是覺的我沒錯呀

而且他們是四個人一組,分配在各個單位去

所以唷

聽說只要其中一位不好,而被裁員

同一組的人就會跟著沒工作

但老實說這樣子公平嗎?

因為明知其於兩個女的真的很用心工作吶



剛同事也告訴我某主任昨下午有跟他說

我的做法很不對,因為要留後路給別人走呀!

留後路!??但也要留給值得留的人,不是嗎?

請問您會贊成有這種人佔著職務不走嗎?

1、贊成

2、不贊成

可以留言給我嗎?

因我超不解的,在想會不會是我太小家子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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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15 20:58
她, 42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6 10:07]:

好難哦~
若我跟這種人同組我真的會很火大

 
時間:2009-04-15 00:12
他, 42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5 09:09]:

若那個人依舊當酒鬼,而且又來靠近我跟我三個五個的話,我可以會去某水果報投訴

 
時間:2009-04-14 23:05
她, 4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5 09:09]:

了解
你也加油哦~(指上班祝心情保持永開心哦)

 
時間:2009-04-14 18:05
他, 49歲,基隆市,交通/運輸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4 18:54]:

 
時間:2009-04-14 11:18
她, 45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4 11:41]:

了解,我想弟弟的事我真的錯在不該在同學面前這樣子對他

 
時間:2009-04-14 11:07
她, 52歲,苗栗縣,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4 11:41]:

了解

 
時間:2009-04-14 10:36
她, 46歲,亞洲其他,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4 11:42]:

像家扶中心有很多人都想要工作都找不到,個人認為這些人真的很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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