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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存在愛情?
作者:
不踏實的不要做
日期: 2012.03.29 天氣:
心情:
不存在?
以下
十八歲以下應該也可以看?
................
不確定的請離開
........................
.........................
兩人情投意合在一起
有爭執也分不了
白頭偕老
有人說
死了才是完全的夫妻身份
沒有晚年失節
......................
以前夫妻是相親
見幾次面就定了
有的才看一次或沒看?
兩人才相見就....
就進洞房
...
..
到底是古人開放 [:o?]
還是現代?
現在怨偶會比古時少嗎?
...........
還有相反的觀念到了極點
報紙大家大都看了
一位男子的老婆和他分手
到荷蘭玩
和一個荷蘭人有了孕
回來生了女兒
原配復合
荷蘭人跑來要女兒
法院判歸女方
說明這位男原配
不在乎老婆離開他去和別人有孕
還能復合
............
前幾天的新聞相反
另一位男子的老婆跑了
男子去把她的情夫殺了
........................
性要完全解放
可能就不要婚姻了?
大家都不要什麼妳是我的
我是妳的
大家都隨緣?
================
婚姻應該是一種法律的約束
讓第三者不能任意介入
這樣法律對愛情有保障
大家也都容易遵循
這是對大多數男女關係的穩定作用
也應該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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