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現行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如果有人看見小偷正在偷東西,,正是犯罪在實施中的道地現行犯。看到的人都可以加以逮捕。另外刑事訴訟法第三項遂規定有準現行犯,也就犯罪的人如果有下列二種情形之一者,依現行犯論。任何人也可以將他逮捕。第一是被追呼為犯罪人者;小偷丫~~,就是被追呼為犯罪的 人,在屋外的人,都可以把他當作準現行犯予以逮捕。第二是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 當然要有憑有據,在他還沒被抓到之前都不能算有罪,所以要調查證據、如監視影帶、周圍環境指紋等等,這樣才有足夠成立加重竊盜罪現行犯的證據,縱然小偷抵死不認 也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但最後還是要交由司法審判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