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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陸軍第一特種兵!(陸一特)
作者: tattoo我的信仰 日期: 2011.03.14  天氣:  心情:
陸一特...到底該不該補償?

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想的!

不過我認為是該補償!

但是國防部..說如果只補償陸一特的弟兄...那以前海軍.空軍.陸戰隊也都當三年..
補償下來會沒完沒了!

但是...重點來了喔!
海軍..空軍..陸戰隊--->當三年是規定...而沒有行政命令!也就是說抽到這三種的就是都全部三年!

當時的陸軍分為:常備役..陸二特..陸一特!偏偏只有陸一特是當三年..!而且後面多出來的一年是用
行政命令要人多當一年!也就是說...後面那一年是屬於類似教召的!

如果那只行政命令是屬於教召類型...那一年的兵役薪俸算法該用教召一天多少$$來算..乘上多當一年的天數才對!
聽老一輩的說..陸一特多當一年...再多當的一年中遇到一些教召一個月的..一個禮拜的...三天的..五天的...那些人才幾天教召領的就比他們陸一特一個月的薪俸來的多!

也就是說...同樣因行政命令在營...所領的薪俸卻是不一樣!

所以補償是應該的!國防部的說法...只是在逃避責任!


趕快算一算...該補償多少!以現在兵階級退伍教召一天700來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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