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妳的人,若是對另一個人,付出更多的愛, 是否能讓自已心平氣和的對另一個人,也給予相同的愛? 這對我來說,竟然是一個新的課題:花很多的時間,讓自已重新的思考與定位。 十足的考驗對情感的專一與獨特,可是,一個已婚的人,對兒女的關愛, 就是類同的問題。相愛造就了兒女,彼此對由自已所出的兒女,更加注你們的愛。 同樣是兄弟,父母或許會對其中的一位,給予過多的愛, 難道我們就有權力要求父母,應該一視同仁,什麼都要平等。 我的体悟是父母會予最不能自主的兒女,多點資源; 相對的,其他能力強的, 就少點也沒關係,因為你們能自已得到足夠的資源。 年輕時,我無法体認, 但也只好隱忍不滿,努力的在外爭取自立,如今,我有足夠溫飽的資源, 相反的,愛兄亦然是資源不足,返台搶錢。 無不是的父母,他們比我早看到,可是,很長的時間,我沒体諒父母表達的想法, 更糟的是讓「苦不堪言」的窘態繼續。因為,一邊是不足的兄,一邊是忿忿不平的弟, 年邁的父母,在最需要我們幫助時,無法讓兩兄弟解開心結。反而,苦了父母與自已。 多一點忍讓,早一點体諒,可能會讓快樂更多一點。